女子以10万元将男友卖到缅甸,律师:女孩卖男友不构成人口拐卖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5-08-18 18:58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5-08-18

8月18日,女子卖掉男友后安排10天旅游的话题登上热搜。

19岁广东男子小黄,2024年在台球厅结识17岁女友小周后同居。小周谎称父母是“福建富商”,家族在缅甸有生意,持续洗脑诱骗小黄赴缅工作。

2025年2月2日,两人抵达泰缅边境后,小周以“接人”为由离开,小黄被持枪人员押至缅甸凯旋电诈园区,小周获利10万元。小黄因无法完成诈骗业绩,遭毒打致听力受损、暴瘦。被囚禁4个月后,家属通过缅甸潮汕商会支付35万元赎金,于2025年6月将其救回。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谢博洪律师告诉记者,小周其行为实质是跨国人口贩卖,但中国《刑法》中“拐卖妇女、儿童罪”未涵盖成年男性,法律存在空白。小周虽然不构成拐卖,但是她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把小黄卖进电诈园区,小黄可能面临身体上的伤害,小周从主观意愿上追求该情况的发生,其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或故意伤害罪。

贩卖人口的行为被我国法律严厉禁止,刑法针对妇女这一弱势群体更是做出专门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除此之外,我国坚持买卖并罚的原则,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同时,针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常见的非法拘禁、强奸、故意伤害、侮辱等犯罪,刑法确立了收买犯罪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的规则,进一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天津三中院)

编辑: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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