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少年骑共享电动车驮长椅上路,交警:已约谈教育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5-08-11 21:57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5-08-11
在民警的见证下,4名未成年人与家长共同签订了《安全承诺书》。

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街头惊现这样一幕,4名少年坐在长椅上,而承载长椅的竟然是一辆共享电动车,4人在马路中间摇摇晃晃骑行。

相关视频被不少网友转发并热议,呼叫交警部门处理。8月8日,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新城大队找到了视频中的4名男孩,据悉,4人皆为未成年人,一男孩称长椅是捡来的,体重重的坐中间保持“平衡”。

8月10日,记者了解到,呼和浩特市交管部门已经找到这几个男孩及其监护人,并依法进行了教育。

据警方介绍,这一幕发生在8月1日,4个男孩刚刚“小升初”,均未满16周岁。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大队迅速响应,多部门联动追查,于8月8日18时成功约谈4名涉事未成年人及其家长。

约谈会上,民警指着事故案例片严肃发问。屏幕上,电动车超员引发的侧翻事故触目惊心,碎片散落的路面与伤者痛苦的表情形成强烈冲击。民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详细讲解:“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不是儿戏!超员会导致车辆重心偏移,紧急制动时极易失控。”  

面对民警的教育,起初有些不以为然的少年们逐渐低下了头,其中一人小声说:“当时觉得好玩,没想那么多……”民警当即严肃指出:“交通安全没有‘觉得’,每一条法规都是用事故和血泪换来的!”  

随后,民警向家长们出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明确告知:“未成年人骑行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要承担侵权责任。作为家长,必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在民警的见证下,4名未成年人与家长共同签订了《安全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危险骑行行为。

未成年人驾驶乱象频发,如何保障安全?

暑假期间,未成年人出行场景增多,与之相伴的安全风险也不容忽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机动车须年满18周岁并考取相应驾驶证。然而,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车或机动车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出行安全无小事。如何织牢防控网,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安全?

西部某地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说,相关部门应牵头建立效率更高的全链条式整治机制,要在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上路、停放等环节,进行多部门、全流程联合监管。相关部门要加强普法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家违规向未成年人出租机动车及出售电动车的行为。

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安全宣传科科长李悦郡认为,作为车辆的租赁方和管理者,汽车租赁公司和共享电动车平台应当审核租赁人的相关信息,有效阻止未成年人违规获取车辆。

此外,共享电动车平台要进行系统升级,在用户注册、登录、开锁等环节增设“人脸识别”功能,防止未成年人冒用家长账号租用车辆,从技术层面堵住漏洞。

专家建议,交警部门可与相关部门联动,通过“线上”精准锁定与“线下”精准查缉,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违规驾驶行为整治,以学校校纪校规处理为主、公安机关处罚为辅,加大通报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力度,强化警示教育。

受访对象表示,部分参与交通出行活动的成年人安全意识不强、驾驶过程中存在其他危险行为、在未成年人经常活动的地段行车时警惕意识不足,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减少未成年人骑行事故,也需加强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为青少年平安成长筑起坚实的安全屏障。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草原云·北方新报、中国新闻网、新华网)

编辑:康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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