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稿)》意见的公告。其中,针对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提出“十个严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教育问题事关民生福祉。自2020年该指导意见实施以来,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不断规范,教育公平进一步彰显。但同时,招生入学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违规招生现象仍不时冒头。尤其是衔接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高中教育,更是违规招生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前不久,因违规跨地市招高中生,一民办学校被罚款50万元,就是一个例子。要刹住违规招生歪风,擦亮教育公平底色,持续完善制度设计势在必行。
“十个严禁”就是给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开出的一剂良方。具体来看,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设立为中考加分项目……剑指招生工作典型“病症”、痛点堵点,“十个严禁”划定了行为红线,是对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的再告诫、再敦促,也释放出维护和促进教育公平的积极信号。
从“一纸禁令”说开去,学校违规招生为哪般?有“利”可图、为了生源,是两大主因。从公开报道来看,当前部分民办高中为敛财铤而走险、把教育做成“生意”的情况仍不时发生。从各地实践来看,生源是学校赖以生存的资源,有的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和知名度等,频出“昏招”、恶性竞争:普通高中跟中职学校“混战”,民办学校披上公办学校“马甲”招生,甚至搞起“空挂学籍”“借读交易”等暗箱操作……凡此种种,干扰了教育公平,破坏了教育生态。此次“十个严禁”明确“有所不为”,既是认知纠偏,也是行为规范。这提示,普通高中招生亟须摒弃急功近利、告别“掐尖”内卷。
要让“十个严禁”真正化为行动自觉、成为工作常态,还需在落细落实上狠下功夫。比如,进一步加强联合惩戒,提高违规成本,让肆意妄为者更有“痛感”。又如,完善举报受理处置闭环,积极发动各方力量,为规范招生工作打开“千里眼”和“顺风耳”。应该看到,规范招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从长远来看,还需目光向外,聚焦教育需求、资源配置、完善机制等,以系统思维来求解,更好地让教育回归本真。
(广州日报评论员 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