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预付式”消费要谨慎 别掉进免费领取陷阱

来源:金羊网 作者:马灿;粤消宣 发表时间:2025-03-24 07:02
金羊网  作者:马灿;粤消宣  2025-03-24
广东省消委会发布了2024年度广东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文/马灿 粤消宣

近日,广东省消委会召开2025年“3·15”信息通报会,会上发布了2024年度广东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培训中心突然倒闭失联惹众怒

佛山某艺术文化培训中心在收取众多家长的预付费后突然倒闭,负责人就此失联。为维护自身权益,部分家长到佛山市消委会申请通过支持诉讼形式解决问题。

消委会介入后,采取提供诉讼指引、法律建议及草拟起诉模板和征集清单等方式,为消费者向法院起诉提供支持。同时,还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支持诉讼公告,让更多权益受损的消费者知晓这一维权举措。

在佛山消委会的指导支持下,消费者提起了诉讼,最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商家返还共计25万元的剩余课时费用。

点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当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可能影响其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如果决定停业,应当提前30日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告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本案中,培训中心的经营显然已经出现问题,但其仍恶意收取预付款,而后突然跑路,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面对消费者的维权困境,佛山市消委会高度重视,通过多种形式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不仅有效降低了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和难度,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信心,更通过法律途径有力震慑了商家,督促其自觉遵守经营规范。

50元的学习资料实际扣款2800元

云浮的刘女士在某广场被一个热闹的摊位吸引,便好奇地上前查看。只见摊位上的商家正在卖力宣传学习机对孩子的重要性,声称仅需支付50元购买学习资料,即可免费领取学习机。

刘女士被打动,并在商家的指引下完成了扫码支付,而后却发现实际扣款金额竟然高达2800元。意识到自己被骗,刘女士立刻要求退款,双方签订了退款协议。

然而,商家次日就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之后更是拒接电话。刘女士无奈之下向云城区消保中心求助。调解员联合广场活动的举办方,最终帮助消费者追回了被扣除的2800元。

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时,必须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严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本案中,商家通过话术误导消费者以为仅需支付小额费用即可免费获得学习机,而实际扣款金额却远超预期,这种虚假宣传行为已涉嫌欺诈。

值得关注的是,此类商家在各大商场、广场活动中租用摊位进行短期销售,活动结束后便迅速撤离,导致消费者在发现权益受损后难以追踪和维权。针对这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即便活动结束,消费者找不到商家,也可以向活动的举办方提出合理赔偿要求。

编辑:郑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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