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大熊猫被虐待”,造谣“重庆女老师坠楼”,罚! | 一周警报

来源:金羊网 作者:张璐瑶 发表时间:2025-07-28 16:44
金羊网  作者:张璐瑶  2025-07-28

什么,大熊猫被虐待了?

什么,重庆一女老师坠楼了?

什么,三个小娃娃被洪水冲走了?

别信!千万别信!这些都是谣言!

开局一张图,造谣全靠编。我们几乎每天都能在网上看到许多乱七八糟的谣言,用AI编造谣言已经不稀奇了,还有人P图发布虚假“警情通报”,公然挑战警方权威!

本周,警报君梳理了近期那些“离谱”的谣言,请大家擦亮眼,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也请网友们牢记,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于为博眼球在网上蓄意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全国——

四川:

“大V”造谣“大熊猫被虐待”

背后利益链曝光!

“大熊猫不该进行野化放归”“电击取精危害巨大”“大熊猫繁育机构进行‘活体实验’”……近年来,一些骇人言论在大熊猫“粉丝”群体中流传。记者调查发现,涉大熊猫谣言背后,活跃着一些标榜“为大熊猫发声”的网络“大V”,他们利用大熊猫炒作话题、煽动粉丝情绪,进而借机敛财。

近期,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白某某、徐某寻衅滋事案。两人因造谣“大熊猫被虐待”并起哄闹事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悉,白某某和徐某是夫妻,白某某网名“大辽皇后”,是“猫粉”圈内较有影响力的一名“大V”,但两人并非真正的“猫粉”,只是看到网上大熊猫相关话题关注度高,为博流量才假扮起“猫粉”。他们先后在微信、快手、抖音等平台建有十多个群,捕风捉影、添油加醋,频繁发布大量涉及大熊猫的谣言视频、开设直播,将自己包装成保护大熊猫的“发声者”。

二人捏造、散布某科研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虐待大熊猫、利用大熊猫谋利等不实信息,相关虚假视频累计播放545054次、转发1245次、评论9521条。案发后公安机关初步查明,他们通过直播获取收益3万余元、向粉丝募款14万余元,累计牟利17万余元。

最近,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发文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但坚决反对以“爱”为名的极端行为和违法行为,坚决反对和抵制“饭圈文化”。

警报君说:

请“饭圈”不要伤害它,好吗?

重庆:

男子用AI造谣“重庆女老师坠楼”,罚!

近日,网民张某某编造发布“7月21日重庆女老师坠楼事件:悲剧背后的沉思”的谣言信息。

经核查,7月23日,张某某(男,35岁)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使用AI软件编造“7月21日重庆女老师坠楼事件:悲剧背后的沉思”谣言信息,并发布在互联网平台,误导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目前,重庆永川区公安局已依法对张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报君说:

AI没告诉你造谣犯法吗?

云南:

“三个小娃娃”被水冲走?谣言!

近日,云南楚雄网警工作发现,一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武定县公安局民警全力救援被山洪围困群众的视频。有网民在评论区询问事发地点和谁被冲走时,发布者回复“东坡”“三个小娃娃”。

经调查核实,近日,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楚雄州武定县东坡乡部分路段出现积水淹没情况,东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摩托车落水了,请求帮助”,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群众和落水摩托车转移到安全地带。

其间,在现场的白某某对救援情况进行了拍摄,并为博取关注,在明知现场真实情况,知道无人员伤亡更没有儿童被洪水冲走的情况下,故意编造上述虚假险情,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目前,武定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白某某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对于蓄意在网上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警报君说:

当着警察叔叔的面都敢瞎编呢?

广东——

外卖骑手倒地

引发网民对其的“猝死”猜想

近日,一则题为“生活不易,又一单王倒下了”的视频在网络流传,画面中一名外卖骑手倒地,引发网民对其的“猝死”猜想。

经查证,该信息系谣言。画面中的事件实为5月24日14时左右,当事骑手以低于25公里/小时的车速正常行驶在广州一处非主干道路段,但因路况等原因,不小心摔倒并晕厥。在路人合力救助后,骑手很快被送往医院并进行了全面检查。医生表示,骑手身体并无大碍,晕倒可能是低血糖导致。

据了解,当事骑手得知自己被造谣“没了”,震惊生气之余,已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处理。

目前,涉事外卖平台也已固定证据,称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骑手权益,对这类编造骑手群体虚假信息、散播谣言的行为坚决打击。

警报君说:

骑手:我是晕了,不是“死了”!

深圳:

“广东深圳20辆车火灾”?罚了!

近日,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网民宋某某在某网络社交媒体平台发布短视频称“广东深圳20辆车火灾”,并附带一段车辆燃烧现场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

经查,网民宋某某为博取关注,将网上看到的一起火灾事故,随意编造了事发地位于深圳的谣言信息并发布到网上。经调查取证,警方依法对宋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自媒体时代,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上言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警报君说:

真是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造谣有哪些后果?

网警提醒:对于为博眼球在网上蓄意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刑事处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相关司法解释,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侮辱罪、诽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除上述处罚外,公安机关还会责令造谣者删除相关谣言信息,要求网站平台关停违法违规账号,以防谣言进一步扩散。

以上就是本周警报的全部内容啦!

快来关注警报君,get各种平安提醒吧~

文 | 记者 张璐瑶

素材来源 | 公安部网安局、新华社、环球时报、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广东网警、重庆辟谣

编辑:王智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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