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话题“女生为交社保被负债200万”冲上微博热搜榜第一位。北京李女士在就职某公司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以“关系好”为由,要求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并说“不答应就不能继续缴纳社保”,同时信誓旦旦保证“不会影响生活”。法律意识薄弱的李女士同意了。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负债累累的“挂名老板”,个人账户被冻结,生活停摆。直到法院传票上门,她才惊觉自己“被负债”200多万元。
从细节看,李女士遭遇的是职场PUA陷阱。一方面,老板恩威并施,让下属既挨不过情面,也抗不过压力,想拒绝都难;另一方面,在“不会影响生活”的幌子下,该老板早有布局,就准备“请君入瓮”了。幸运的是,在法官的帮助下,李女士卸下了这口从天而降的“黑锅”。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意味着在公司管理结构中承担重要职责和权力。但权力有多大,责任也有多大,法定代表人必须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绝非儿戏。正如法官所提醒的,若轻率担任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一旦公司发生债务纠纷,作为股东和法定代表人通常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使能证明自己只是“挂名”,但在对外关系上仍可能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在此事件中,一位债权人将李女士、公司及张某一并告上法院,索要200多万元欠款,让李女士仅凭己力难以挣脱,就是明证。
在针对此事的讨论中,有人责怪李女士轻信别人、缺乏常识,这话不能说没有道理。但设身处地想想,在人情社会中、在职场灰幕下,不要说职场小白,即使是“老江湖”,也可能着了某些心怀鬼胎的老板或朋友的道。
“被法定代表人”的案例之多,令人触目惊心。武汉一女大学生毕业被邀请当法人代表,公司跑路她成背锅侠;不用坐班,还有股份,宁波女大学生入职后崩溃,她竟然成了“背锅侠”;至于因为深信朋友做起朋友公司法定代表人,最终上当受骗的案例,就更多了。
一些企业经营者自己并不担任法定代表人,而是请人代劳,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说白了,除了政策规定不允许导致某些经营者不得不借人上位外,有的经营者压根没准备规范经营,甚至留有“后手”。对此现象,我们不仅要提醒职场人擦亮眼睛,不要被老板或朋友的花言巧语所蒙蔽,更要致力于形成多部门合作的“防火墙”,为群众排雷、解忧。
无论出于何种要求导致“被法定代表人”,本质都属于“拉郎配”“张冠李戴”。这种情形,有悖于法定代表人的概念和内涵,是对相应规定的糊弄。对此,监管部门当通过大数据运用、走访调查等手段,加大信息梳理力度,及时排查和清理不合规指定法定代表人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一些地方注册公司不需本人到场,由代办人提供申请人相关材料即可办理,这就容易形成信息甄别漏洞,导致“被法定代表人”现象出现。有人在丢失身份证后,也莫名其妙成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
对此,在企业注册环节,强化身份信息电子化核验是题中应有之义。为了破解“被法定代表人”“被股东”现象,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推行“商事登记委托代理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机构人员信息归集全覆盖,明确机构和人员隶属关系以及从业人员的有效联系方式,切实摸清行业底细,且对每一笔代办业务进行自动评价和实时监测,对中介机构实施信用等级管理,起到了明显成效。这一经验值得推广。
与此同时,对“被法定代表人”现象坚决说“不”,加大对于设局者的打击和惩治力度,增加其违法违规成本,也至关重要。
文 | 伍里川(资深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