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个商家售卖北京大学未名湖湖水一事引发热议。校方回应不允许卖湖水将联系下架。
6月11日,记者在某线上二手交易平台出现多个售卖清华大学校河河水的商品,标价从58元到168元不等。商家声称使用“高档矿泉水瓶”包装,并可在取水时拍摄视频作为来源证明。在商品描述中,商家宣称清华校河河水“对部分植物具有延年益寿的功效”,摆放房内“有保持湿度的作用”,甚至表示“每天膜拜可提神醒脑,增益脑力,IQ爆表”,同时特别标注“慎拍,请勿饮用”。
面对商家的违规行为,清华大学保卫部迅速作出反应。6月11日下午,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强调:“校内河水禁止售卖,相关工作人员将处理平台上的售卖信息。”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类售卖行为可能涉嫌民事侵权、行政违法甚至刑事犯罪。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熊真平表示,根据《民法典》水流属于国家所有,学校对校内水域享有管理权。
“商家未经许可擅自取用并售卖校园水体,可能侵犯学校对公共资源的财产权和管理权。”熊真平律师分析称,若商家在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可能构成对学校名誉权的侵害。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雪指出,商家宣称普通湖水具备特殊功效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39。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最低赔偿金额500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谭冰霖教授补充道,此类行为涉嫌违反多部法律:
《水法》取水许可规定,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擅自使用名称混淆,最高可处25万元罚款
《广告法》禁止虚假广告,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
综合来源:钱江晚报 极目新闻 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