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近日针对一起家庭暴力案作出裁定。张先生和王女士婚后育有一女,后因夫妻感情不和常拿女儿阿仪出气。
据阿仪所说,今年4月26日,因怀疑她“偷钱买零食”,母亲用刀刮她的手,父亲吊起来打她的脚,用毛巾堵和扇脸。她离家出走后住在小区架空层,亲人找到其时报警并带她就医。
经鉴定,阿仪身上有多处软组织挫伤。中山市妇联协助阿仪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24小时内裁定禁止阿仪父母实施家暴,并同步发出家庭教育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