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被降职为前台 月薪两万不变 公司被判赔支付26万

来源:闪电新闻 作者: 发表时间:2025-05-28 23:16
闪电新闻  作者:  2025-05-28

总监被降职为前台,虽然待遇不变,但这样的调岗合法吗?打官司谁会赢?

申工社5月28日的一则普法报道引发热议。陈某某2006年12月14日入职华南天地公司,担任信息管理中心总监职务,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薪为20205元。2019年6月,公司将陈某某职务从总监降级为普通员工,办公地点从办公室调整到8楼楼梯大厅的前台位置,调岗后的待遇保持不变。

陈某某认为,公司调岗的真实原因是公司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能协商一致,所以公司故意给他“穿小鞋”,将其调至8楼前台工作,取消了打印机使用权限,搬走其办公电脑,以其事实行为拒绝提供劳动条件。

公司认为,这是公司正常用工行为,陈某某工作绩效考核成绩较差,公司出于优化调整需要曾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陈某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27930元。

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陈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62665元。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最终,法院判决认为该调岗行为明显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支付陈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62665元。(齐鲁晚报)

编辑:王智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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