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亲问友,书面语该写成“作客”还是“做客”,或者可以通用?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厅长陈广胜为此写了一篇近2000字的文章,5月22日夜间在个人公众号发布。
这事,还得从一名五年级小学生给陈广胜写信说起。
清明假期,浙江安吉县安城小学的金陈乐小朋友和家人一起到之江文化中心参观。在非遗馆的戏曲介绍区看到“武旦风摆柳,窑旦手又腰”的表述时,他产生了疑问,“我觉得不太通顺,‘手又腰’是什么意思呢,手叉腰不是更符合动作吗?”
金陈乐查阅资料后发现,果然应该是“手叉腰”。在父亲的鼓励下,他写信给陈广胜厅长,希望能把这个错别字改掉。“爸爸说你自己发现的事情,要自己解决。”

4月26日,陈广胜手写了回信,感谢金陈乐指出错误,告诉他已经更正,“在这一刻,你事实上成了我们的‘小老师’……欢迎你和爸爸再来省非遗馆作客。”
5月13日,“安吉发布”以“安吉这位小学生,收到了厅长回信”为题报道了此事,文中附有县教育局提供的往来信件图片。
随后,众多媒体广为报道。网友为金陈乐小朋友点赞,也欣赏陈广胜的诚恳,还有人认为“厅长回信中又有错别字,是‘做客’而非‘作客’。”

5月22日晚,陈广胜在个人公众号发布了文章《由一封信引出的:“作客”与“做客”》。
他在文中表示,记得自己读中小学时,“作客”与“做客”大体通用,前者偏书面,后者偏口语。但他还是查了百度。百度提供的是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其注释是:【作客】寄居在别处:~他乡”;【做客】访问别人,自己当客人:到亲戚家~”。
如此看来,二者有区分?
但以“作客”为关键词搜索,文学名著中这样的表述所在多有。
巴金《随想录》中,《“长官意志”》中有“最近有几位法国汉学家到我家里作客,闲谈起来”,《关于丽尼同志》中有“1947年我去台湾旅行曾到台北他们家作客,当时烈文在台湾大学教书”,《我与开明》中有“我有半年多没有收取稿费,却在朋友沈从文家作客,过着闲适的生活。”
沈从文在《凤子》中写道:“不到一会,墙外那一个,便被主人请进花园里了。第一次作客,就是从那一道围墙跳进去的……”
陈广胜又从图书馆借来不同年份、多个版本的其他权威词典,发现对“作客”与“做客”的注释并不一致。
同为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华词典》,1980年版只收“作客”词条,释义为“旅居在外或到亲友家拜访”;2001修订版也没有“做客”词条,对“作客”的释义是“旅居在外或到亲友家访问并作亲友家的客人”。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语文出版社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4版)明确“作客”有两种词义:【作客】①动 到亲友家拜访△到朋友家~。②动 寄居异地△异乡~多年。同时,在“做客”词条中说明:【做客】见“作客”①。
“我对两词的理解,与《新华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吻合。”陈广胜说,《新华词典》《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都极具权威性,收录词条最精、最权威的《新华词典》只收“作客”而略去“做客”,收录最详尽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作客”作为异形词的首选词,至少表明学界对《现代汉语词典》将“作客”与“做客”拆分的做法存在较大分歧。
“写这段文字并非刻意自圆,而是向有造诣的专家学者求教,因为类似情形不是孤例,如《现代汉语词典》把‘致词’‘致辞’作为等同的词条,《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则以‘致辞’为规范词,而《异形词规范手册》将‘致词’作为规范词。权威词典也相互矛盾,难免产生混乱。”他表示,与此关联的是对汉语文字的一些规范化做法容易导致“本不是差错的差错”,如“远上寒山石径斜”,“斜”原本读“xiá”,现在变成“xié” ;韩愈《马说》中“一食或尽粟一石”里的“石”,原先读“dàn”, 现在变成“shí”,“此类规范,不知是否在字源、学理上高度严谨,尤其在文脉传承方面是否作了全面系统的考量,同样想求教于专家学者。”
最后,陈广胜表示,假如重新回这封信,会写成“做客”,这至少避开了词典之间的打架。“我不希望让金陈乐同学觉得,在欢迎到省非遗馆作客的语句中又出现了一处别字。”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澎湃新闻、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