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范晗越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意见提出八项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强支撑保障,包括: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完善用地政策,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健全法规标准。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此次中办、国办联合发文,很多表述延续了近几年的说法,体现了政策的延续性,但在今年新形势下,也有很多新的要求和新的定位。“比如说,这次明确提出,城市更新要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实际上,这跟我们房地产领域的好房子近期工作,就明确了更清晰的关系。也就是说,房地产领域的好房子工作,本身就是城市更新里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更新工作,亦要把好房子工作作为其中的一项抓手去抓。”严跃进表示。
中指研究院研究总监吴建钦表示:“随着我国城市更新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下阶段从各部门到各地有望进一步出台更多细化、可落地的支持性政策,合力推动我国城市更新进入多效益统筹、多模式创新、多机制支持、多要素保障、多主体参与的高质量发展期。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的引领下,我国城市更新在稳增长、扩内需、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将进一步显现,推动我国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与城市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