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广州143项行政职权下放 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

来源:金羊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1-06 08:28

143项市级行政职权下放至区,市、区相关部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

广州在简政放权方面又有新动作,未来“的哥”从业资格核发、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等事项将调整由区实施。近日,广州市政府官网挂出《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此次共涉及143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

36项委托实施事项暂定1年“考核期”

根据《决定》,广州市政府研究决定将143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含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增城开发区、广州空港经济区,下同]实施,包括行政许可32项、行政备案11项、行政处罚5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职权36项。

其中,107项采取依法下放实施,36项采取委托实施。委托事项实施期限暂定1年,期满后市政府将根据实施效果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根据《决定》,下放实施的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核发、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事项;委托实施的则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准、特殊药品零售运输和购用审批等事项。

已受理事项由市级部门完成办理

《决定》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广州市有关部门要与区承接部门完成调整事项的交接工作(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下放实施的事项,自下放之日起,相关法律责任一并由承接部门承担,原市实施部门负责相关行政职权事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事项下放或委托后,市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实施事项的承接部门、交接日期、具体内容及责任等。自交接之日起,由各区承接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市有关部门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在完成交接工作后,市有关部门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市编办备案。(记者 黄婷)

编辑: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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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广州143项行政职权下放 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

金羊网  作者:  2018-01-06

143项市级行政职权下放至区,市、区相关部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

广州在简政放权方面又有新动作,未来“的哥”从业资格核发、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等事项将调整由区实施。近日,广州市政府官网挂出《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此次共涉及143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

36项委托实施事项暂定1年“考核期”

根据《决定》,广州市政府研究决定将143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含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增城开发区、广州空港经济区,下同]实施,包括行政许可32项、行政备案11项、行政处罚5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职权36项。

其中,107项采取依法下放实施,36项采取委托实施。委托事项实施期限暂定1年,期满后市政府将根据实施效果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根据《决定》,下放实施的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核发、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事项;委托实施的则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准、特殊药品零售运输和购用审批等事项。

已受理事项由市级部门完成办理

《决定》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广州市有关部门要与区承接部门完成调整事项的交接工作(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下放实施的事项,自下放之日起,相关法律责任一并由承接部门承担,原市实施部门负责相关行政职权事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事项下放或委托后,市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实施事项的承接部门、交接日期、具体内容及责任等。自交接之日起,由各区承接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市有关部门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在完成交接工作后,市有关部门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市编办备案。(记者 黄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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