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代表建议:盘活历史建筑还需更多政策支持
金羊网讯 记者甘韵仪报道: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营业执照与各类许可证分开发放,营业执照申请较以前容易,但“准入不准营”的现象仍不少。例如一些旧厂房、仓库、住宅等物业具备注册条件,仍存在因规划证明文件原因,无法办理消防申报等问题。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广州市鲁班建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国雄提出建议,希望给予该类物业更多政策支持。
广州市有很多历史建筑,大部分是华侨物业,并且多属于住宅属性。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物业属性不能更改,如果要更改,需要重新报批。
为解决这个问题,广州市也做过很多探索。例如2012年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穗府办【2012】1号,下简称“1号文”),市有关部门形成了既有建筑临时改变使用功能完整的工作流程,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受理和审查,出具《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李国雄指出,该文件有效期为5年,在2017年1月9日已经失效,“社会对这个文件的呼声很高。越秀区联组第四组组长于是委托我写了一份建议,呼吁政府将1号文复活,再延长五年,以盘活更多闲置的物业。对已出租房屋给他人作经营场所使用的,租赁双方尽快到国土房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由受理单位在房屋租赁合同上注明该房屋只作临时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