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32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龚稼立 汤铭明 摄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作法院工作报告,报告过去五年广东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
记者 董柳 黄丽娜 实习生 郑雅心 蔡潇雨
惩处犯罪 去年新收案件创历史新高
28日下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向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报告过去五年广东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
龚稼立说,过去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676.8万件,审结660.1万件,比前五年(以下简称“同比”)分别上升40.9%和38.0%。受理涉诉信访14.5万(人)次,同比下降43.2%。2017年,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178.9万件,审结178.7万件,分别比2016年上升15.0%和19.7%,法官人均结案246.2件,均创历史新高;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稳步下降。其中省法院审结各类案件2.6万件,比2016年上升9.1%。
在惩处刑事犯罪上,全省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4.8万件,同比上升37.6%;判处罪犯61.9万人,同比上升15.6%。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审结拐卖、绑架、伤害、虐待、性侵妇女儿童犯罪等一审案件3650件4696人,严惩偷盗婴幼儿和阻碍解救等犯罪。
在严惩腐败犯罪上,龚稼立说,全省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一审案件9494件1.3万人,同比分别上升33.6%和44.1%。判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587人,依法审理谭力、司献民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结涉“天网”“猎狐”等腐败分子外逃案件156件,依法追究涉“红色通缉令”人员刑事责任。
纠正冤错案 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725件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龚稼立说,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对32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防止和纠正冤案错案。严格按中央部署开展特赦案件审理。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13万余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率为31.1%,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和社区矫正制度。
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全省法院执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审结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民事一审案件6.1万件,同比上升57.6%。
龚稼立说,全省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6.8万件,同比上升1.1倍。全省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率先实现跨区县审理。坚持依法赔偿原则,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725件。
落实改革 当场登记立案率超95%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龚稼立说,全省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以上;依法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1346万余元,发放救助金1.7亿余元。
全省法院还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规划,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攻坚执行、规范执行等活动,采取悬赏执行等措施。执行案件执结同比上升47.3%。全面推行网上司法拍卖,成交金额502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6.7亿元。2017年,全省法院院庭长直接审理各类案件50.2万件,同比上升20.1%。
龚稼立说,2018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措施和智能化建设,深入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