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委会发布春节消费提示:消费记得拿票据!

来源:金羊网 作者:唐珩 发表时间:2018-01-29 19:09

金羊网讯 记者唐珩、通讯员穗消宣报道:春节将至,不少消费者已陆续开始通过线上、线下等各种方式选购贺年礼品、预定团年饭和新年酒席等,各类年货礼品、餐饮市场及旅游假日出行等即将迎来本年第一个高峰时节。1月29日,广州市消委会发布2018年春节消费提示,呼吁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理性消费、健康消费,警惕各类花样陷阱。消费时注意保留票据,维权以助 。

广州市消委会提醒,选购年货时,消费者切莫贪图便宜冲动消费。如参加促销打折活动,要详细了解清楚活动规则。购买商品后要主动索取票据证明并妥善保管,一旦商品出现如过期、变质、安全隐患等问题,可凭借有效购物凭证与商家协商处理。如不能与商家有效协商,要及时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春节期间不可避免有许多餐饮娱乐活动。消费者选择餐饮菜品要注重合理健康,切忌铺张浪费。选择外卖送餐服务的消费者最好从正规平台订购,选择评价较高、离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商家订餐,并索取消费票据,留存交易凭证。

春节有出游计划的市民,旅游时应选择正规的、信誉较高的旅行社,并签订正式合同,认真查看相关条款,明确行程安排、景点数量、餐饮和交通标准、是否有购物点及次数等,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对于模糊不清的条款最好在合同中补充说明。选择自由行的消费者最好选择信誉较好、性价比高、业务量适宜的酒店,尽早预订。外出游玩时应注意安全,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务必保留相关证据证明,以便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反映。

春运抢票难。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尽早安排,提前订票。购买火车票时,尽量通过火车站、官方授权代理点或12306官网购买,更要注意改签、退票等限制条件,不要轻易使用各类刷票软件,避免个人财产或个人信息安全受到损害。购买机票时,尽量选择航空公司官网或者信誉好的第三方订票网站,付款后最好保存相关支付截图、银行交易凭证和流水编号信息等相关证据。

节日期间,一些商家会提供各种优惠吸引消费者办理各类预付卡、储值卡。消费者需要办卡时务必了解清楚办卡的使用说明、退换卡方式、优惠条件、附加条款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最好能以书面方式落实服务合同内容,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和误解;对于需要预付款项的消费,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或开具收款收据时,一定要注意“订金”和“定金”之分。

春节临近,各类诈骗信息也在通过手机短信或互联网发送到消费者。消费者对这类信息要认真加以甄别,特别是对于要求输入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的,更要提高警惕,不扫用途不明的“二维码”、不抢来源不清的“红包”、不点有风险的网站链接和弹窗、不回来历不明的短信、不给身份可疑的人转款。

案例:春节前购买汽车遇涨价

市民李先生于2017年7月在某4S店订购一辆汽车,已签订订购协议并交付订金2万元,协议约定提车日期不超过2017年12月31日。近日,因为春节临近,李先生要求提车回家过年,但4S店却以该款汽车已涨价为由一直拖延,到2018年1月初仍未履约交车。为此,双方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广州市消委会认为,本案中,4S店未能在约定日期前交付车辆,明显违反了订购协议的条款。但李先生向4S店交付的是“订金”,而非“定金”。“定金”在法律意义上具有担保作用,金额一般不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消费者违约则无权要求商家返还定金;如果商家违约,则必须依法双倍返还。若是“订金”,仅具有预付款作用,当合同不能履约时,不发生预付款的丧失或双倍返还,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预付款与定金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最后,经消委会工作人员积极协调,4S店承诺退回李先生所交2万元订金。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家用汽车订购合约时,要明确买卖双方违约责任并在合约中以条款形式予以注明,用合约条款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Qiu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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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消委会发布春节消费提示:消费记得拿票据!

金羊网  作者:唐珩  2018-01-29

金羊网讯 记者唐珩、通讯员穗消宣报道:春节将至,不少消费者已陆续开始通过线上、线下等各种方式选购贺年礼品、预定团年饭和新年酒席等,各类年货礼品、餐饮市场及旅游假日出行等即将迎来本年第一个高峰时节。1月29日,广州市消委会发布2018年春节消费提示,呼吁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理性消费、健康消费,警惕各类花样陷阱。消费时注意保留票据,维权以助 。

广州市消委会提醒,选购年货时,消费者切莫贪图便宜冲动消费。如参加促销打折活动,要详细了解清楚活动规则。购买商品后要主动索取票据证明并妥善保管,一旦商品出现如过期、变质、安全隐患等问题,可凭借有效购物凭证与商家协商处理。如不能与商家有效协商,要及时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春节期间不可避免有许多餐饮娱乐活动。消费者选择餐饮菜品要注重合理健康,切忌铺张浪费。选择外卖送餐服务的消费者最好从正规平台订购,选择评价较高、离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商家订餐,并索取消费票据,留存交易凭证。

春节有出游计划的市民,旅游时应选择正规的、信誉较高的旅行社,并签订正式合同,认真查看相关条款,明确行程安排、景点数量、餐饮和交通标准、是否有购物点及次数等,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对于模糊不清的条款最好在合同中补充说明。选择自由行的消费者最好选择信誉较好、性价比高、业务量适宜的酒店,尽早预订。外出游玩时应注意安全,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务必保留相关证据证明,以便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反映。

春运抢票难。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尽早安排,提前订票。购买火车票时,尽量通过火车站、官方授权代理点或12306官网购买,更要注意改签、退票等限制条件,不要轻易使用各类刷票软件,避免个人财产或个人信息安全受到损害。购买机票时,尽量选择航空公司官网或者信誉好的第三方订票网站,付款后最好保存相关支付截图、银行交易凭证和流水编号信息等相关证据。

节日期间,一些商家会提供各种优惠吸引消费者办理各类预付卡、储值卡。消费者需要办卡时务必了解清楚办卡的使用说明、退换卡方式、优惠条件、附加条款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最好能以书面方式落实服务合同内容,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和误解;对于需要预付款项的消费,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或开具收款收据时,一定要注意“订金”和“定金”之分。

春节临近,各类诈骗信息也在通过手机短信或互联网发送到消费者。消费者对这类信息要认真加以甄别,特别是对于要求输入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的,更要提高警惕,不扫用途不明的“二维码”、不抢来源不清的“红包”、不点有风险的网站链接和弹窗、不回来历不明的短信、不给身份可疑的人转款。

案例:春节前购买汽车遇涨价

市民李先生于2017年7月在某4S店订购一辆汽车,已签订订购协议并交付订金2万元,协议约定提车日期不超过2017年12月31日。近日,因为春节临近,李先生要求提车回家过年,但4S店却以该款汽车已涨价为由一直拖延,到2018年1月初仍未履约交车。为此,双方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广州市消委会认为,本案中,4S店未能在约定日期前交付车辆,明显违反了订购协议的条款。但李先生向4S店交付的是“订金”,而非“定金”。“定金”在法律意义上具有担保作用,金额一般不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消费者违约则无权要求商家返还定金;如果商家违约,则必须依法双倍返还。若是“订金”,仅具有预付款作用,当合同不能履约时,不发生预付款的丧失或双倍返还,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预付款与定金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最后,经消委会工作人员积极协调,4S店承诺退回李先生所交2万元订金。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家用汽车订购合约时,要明确买卖双方违约责任并在合约中以条款形式予以注明,用合约条款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Qiu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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