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县乡人大搭建四梁八柱 开创基层人大工作新局面
去年省人大狠抓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受到基层代表点赞
金羊网讯 记者黄丽娜、董柳、付怡报道:2017年,广东省人大狠抓了一件事——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出台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十项措施”,为县乡人大搭建起“四梁八柱”。在29日的省人代会分组审议中,众多来自基层的代表纷纷为这项工作“点赞”。
针对县乡人大短板出台“十项措施”
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但在过去,这也是人大工作的一大短板。去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县乡人大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余立钢告诉记者,调研的情况显示,全省1144个乡镇,只有29个乡镇设有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人大办公室,仅占2%,其余绝大多数都是与党政办合署办公,有的甚至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没有配备必需的工作设备,甚至还有29个乡镇连人大办的牌子都没有。
在县级人大层面,县级人大常委会普遍存在着“一人委”、“老龄委”问题。调研表示,全省121个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编制数不足10人的有15个县区,15人以下的有50个左右,全省只有29个县级人大设立了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配置不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大作用的发挥。
针对这一情况,省人大会同有关部门于去年7月底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十项措施要求。
“十项措施”打开基层人大工作新局面
“十项措施”对县级人大组织建设提出“1+5”以上机构设置、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少于16人和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等3个要求,提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尚未设立街道人大工委的要在今年内全部设立;在乡镇人大组织建设方面,提出要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独立办公场所和必需的工作设备,明确了乡镇人大会议每年要举行两次,时间不少于1天;还明确加强经费保障,要求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必须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等。
“提出十项措施后,县乡人大建设的力度很大。珠海全市15个镇人大都单独设立了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这在发挥基层人大的作用上功不可没,确实解决了基层人大多年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英兴奋地说。
除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方面,“十项举措”还对县乡人大依法履职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要求要行使好县乡人大的监督权、选举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并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四级人大整体推进走出发展新路径
今年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1144个乡镇人大全部单独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57个街道全部设立人大工委,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全部享受正职补贴,县级人大常委会全部建立电子表决系统。
省人大代表、佛山市高明区区长梁耀斌在分组审议时表示,县乡人大工作“十项措施”,让县乡人大的建设有了明确的指导。“如今硬件都有了,软件上就要求各级党委一定要支持乡镇人大的工作。人大本身也要理直气壮进行监督,同时,各乡镇政府要建立起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还要为人大监督提供便利。”
“省人大常委会把2018年确定为‘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就是要把发挥县乡人大职能作用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把县乡人大工作抓到底、抓到位。”列席清远团审议的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张宇航在审议发言时表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中还提出,要增强省市县乡人大工作整体实效。这是第一次把四级人大作为一个整体来布局工作、共同发展,有望成为推动广东人大发展的一条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