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粤传承 粤创新”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省直有关单位,省政研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决定在全省企业中组织开展“粤传承 粤创新”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有关活动通知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粤传承 粤创新”主题教育,大力挖掘和宣传一批诚信经营、注重传承又勇于创新、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表现突出的个人和企业典型,推动全社会广泛形成爱国敬业、诚实守信、积极传承、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时代新风,激励全省企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省政研会、羊城晚报报业集团
协办单位:省老字号协会、省企业诚信促进会
三、活动主题
粤传承 粤创新
四、活动内容
(一)评选一批广东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面向全省广大企业和企业员工,评选一批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企业生产生活环境、融入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和制度建设、融入企业团队建设、融入企业员工生产生活等方面措施实、成效好的示范企业。
(二)开展“寻找十大南粤创客范例”活动。寻找在科技领域有较大突破的;创建新的商业模式;对固有的生产方式或生活方式带来重大变革的;国内外已经存在,但结合我省实际,在规模和品质上较大超越的创客,树立创业、创新、创造的标杆,营造全社会创业氛围。
(三)组织“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践行核心价值观”座谈会。以“敬业与创新”“制造与智造”“品牌与文化”为主题,邀请专家学者与优秀企业家共同研讨不同维度企业文化的新思路和新模式,总结梳理企业发展中蕴涵的核心价值理念。围绕什么是“优秀企业家精神”,广东优秀企业家精神特质,新时代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意义以及如何践行等座谈讨论。
(四)开展“寻找粤企传承创新基因”宣传活动。组织青年员工、大中学生、媒体记者走进“‘老字号’‘新品牌’”知名企业现场观摩,讲述他们所见所感;开启“我是老字号(新品牌)××(企业名),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微博互动活动,对优秀的企业核心用语、图片、宣传短片等进行展示,推广优秀企业文化,展现岭南文化的时代风采;以“我与国货”为主题,开展征文活动和故事分享会,引导百姓乐享国货,宣传自主品牌,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五、有关要求
“粤传承 粤创新”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是我省持续推进企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辖区(行业)内创客和各类企业参与本次活动。
1.推荐申报广东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的企业,要工作成效突出,特色经验明显,具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
2. “十大南粤创客范例”要推荐最具创新精神,勇于挑战,将创新和市场紧密结合,为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的个人或团队典范。申报材料体例按照引言、主要做法、启示与思考三部分来写,文字要精炼(控制在3000字以内),避免空话套话。如报送的材料有视频,视频时间不超过5分钟(视频比例为16:9,格式avi、wmv、rmvb、mp4,大小不超过500M)。
3.“我与国货”征文活动体裁不限,要求为原创作品,文章要紧扣主题,中心突出,立意新颖,文笔流畅。征文稿件请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发送至gdjzgzw@163.com。
4.示范点和创客范例申报者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可登录“广东文明网”或“金羊网”下载),加具报送单位推荐意见,企业另提供营业执照、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所有材料由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各系统主管单位汇总后报送我部宣教处,并将电子版发至gdhxjzg@163.com。
5.请各地协调主要媒体开设“粤传承 粤创新”专栏,做好全程宣传报道,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一批优秀企业(家)典型,积极营造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氛围。
申报和征文活动截止日期为3月30日。
联系人:李振达020-87133372、18819383835;熊倩芸020-87182390、15217219516。
附件:1.广东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申报表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