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上演“武斗”出手打人 两打人者被拘留
金羊网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宁宇
4月12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对2名殴打当事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案件当事人分别给予5日和15日的司法拘留决定。
据悉,4月10日下午,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刘某是被告黄某的母亲,被告黄某与被告杨某是夫妻。两被告夫妻关系不和,正在闹离婚。原告刘某以两被告借结婚酒席钱未还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结束后,签笔录过程中,婆媳双方发生口角,黄某突然动手殴打杨某头部,杨某还手。见状,刘某冲过来,与黄某一起踢打杨某。期间原告代理人进行阻拦,但无法拦住。事发后,该院高度重视,法警立即到场控制场面,并应杨某要求拨打报警及120电话。后杨某由该院女法警陪同坐120救护车送至医院检查治疗。刘某和黄某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杨某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法院经过调取监控录像,对事件的经过进行调查后,认为刘某与黄某在法庭中殴打杨某致其轻微伤,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对刘某作出拘留五日的决定,对黄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法院表示,审判法庭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庄严场所,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扰乱法庭秩序,藐视司法权威,对于此类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应当严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手软,对于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