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期延长 单位缴存下限为5%

来源:金羊网 作者:赵燕华 张爱丽 发表时间:2018-05-13 07:45

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超12%

金羊网讯 记者赵燕华、张爱丽报道:11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通知,将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区要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此外,缴纳单位可在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到上限12%之间,自主确定比例。

通知同时要求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此前,住建部表示,通过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两年,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扩大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等措施,预计2018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300亿元。 

穗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或下调?

目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规定是,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原先的20%降至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广州公积金缴纳基数上限暂时仍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对比通知所规定的3倍,相差多少?2016年度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即7425元×5=37125元;如以3倍计算,即7425元×3=22275元。二者相差14850元。(张爱丽) 

编辑:邬嘉宏
数字报

“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期延长 单位缴存下限为5%

金羊网  作者:赵燕华 张爱丽  2018-05-13

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超12%

金羊网讯 记者赵燕华、张爱丽报道:11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通知,将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区要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此外,缴纳单位可在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到上限12%之间,自主确定比例。

通知同时要求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此前,住建部表示,通过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两年,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扩大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等措施,预计2018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300亿元。 

穗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或下调?

目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规定是,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原先的20%降至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广州公积金缴纳基数上限暂时仍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对比通知所规定的3倍,相差多少?2016年度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即7425元×5=37125元;如以3倍计算,即7425元×3=22275元。二者相差14850元。(张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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