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籍肝癌患者不幸离世,捐出眼角膜和遗体
金羊网记者 丰西西 通讯员 林泓
“妈妈,别难过了,爸爸并没有走,不过是以后到南方医‘上班’,当‘大体’老师去了。”母亲的眼里含着泪,低声抽泣。儿子小孙抓着她手。
这是最近发生在暨南大学附属复大肿瘤医院海珠南院区的感人一幕。
离世的是62岁的贤叔,离世前,他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捐出自己的眼角膜和遗体,让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
5月9日中午12时45分,贤叔平静安详地离开了人世。
当天下午2时30分,他的眼角膜被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工作人员取走。两个小时后,遗体被送往南方医科大学。

病来如山倒
贤叔的病来得特别急。“爸爸前一天还在打乒乓球比赛,第二天就垮下来了。”小孙说,做电工几十年的父亲,一向身体健壮,连感冒也很少,没想到病来如山倒。
3月初的一天,他突然感到全身无力、没有食欲,并且全身黄疸。在揭阳当地医院确诊为肝癌晚期,在广州某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效果不佳,到复大作进一步治疗。
在复大七区护士的眼里,贤叔是个特别“乖”的病人,打针吃药总是主动配合,虽然身患重病,依然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语气温和,待人有礼。
杨波副主任医师是贤叔的主管医生。在他看来,贤叔人好,好的让人有点心疼:吊针打完了,他很少按床边的铃,总是让家人到护士站请护士;行动不便的他,需要上厕所或者取物品,总是艰难地挪着身子自己完成,实在不行就请家人帮忙。
“老人常说,按铃感觉像在使唤人,能自己做的就自己做,不想给别人添麻烦。”杨波说。
好人一路走好
“爸爸虽然相信科学,希望奇迹能出现,但是也能坦然面对死亡。”
小孙是贤叔的独子,这个刚刚成家的大男孩特别懂事,白天到车行上班,晚上到医院守夜。
得病以后,贤叔不止一次和儿子聊到了生死,“不要墓碑,不要火葬土葬……如果可以,还是希望能做点贡献。”小孙默默听着,自然也心领神会。
他说,爸爸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一辈子与人友善,爱护家庭,对生死也看得很开。
尽管复大医护人员竭尽全力想要挽救贤叔的生命,但奇迹还是没有出现,贤叔的病情持续恶化,5月8日下午,贤叔开始出现昏迷,第二天中午,死于肝脏衰竭。
七区的护士轻柔地为他盖上白布。细心的护士长雷伶俐特意买来了两根蜡烛,在他的床前点燃。
病区的全体当值医护人员围在他跟前,低头默哀,默念着:一路走好。每个人的心情都特别沉重,又十分感动——家属向医院提出,希望捐出遗体,完成贤叔的遗愿。
医院方面很快为贤叔联系了相关的单位,当天下午顺利完成了遗体的交接。
住院时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病人离世时,没有声嘶力竭地哀嚎痛哭;病人去世后,对医护人员说的最多的仍是“感谢”。杨波说,贤叔的家人很冷静且通情达理。
癌症病人的捐献
癌症病人的器官捐献或遗体捐赠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医学上对于器官移植供体的要求之一就是无恶性肿瘤(原发脑肿瘤除外)。恶性肿瘤患者的器官移植给宿主,可能导致宿主患上恶性肿瘤,其中的代表事件之一是美国的一名华裔男子,因移植了子宫癌患者的肾脏,最终死于恶性肿瘤。
器官移植的供体标准并不完全适用于角膜。严格来说,角膜属于组织,而角膜这个组织,有一定的特殊性,角膜没有血管、淋巴,是“相对免疫赦免”的,移植后排斥反应低,移植手术成功率在90%以上。角膜供体的标准相比器官供体的标准要宽泛。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捐献角膜。
我国201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卫生部行业标准《眼库管理》规定的“禁忌证”(供体患有以下疾病对受体存在危害或潜在危害)主要包括急性病毒性肝炎、狂犬病、克雅病等传染病和急性白血病、急性扩散性淋巴瘤等。
知识链接
遗体捐献和器官捐献是有很大区别的。遗体捐献一般是捐献者遗体捐给医疗单位或者医学院校进行科研教学之用;器官捐献则是把具有良好功能的器官完整保存下来救治病人。
捐献的遗体是医学生第一个手术的“患者”,也是医学生的老师,他们被尊称为“无语良师”,亦被尊称为“大体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