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停车场将明码标价 三种标价牌区分不同定价
金羊网讯 记者罗仕报道: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明码标价行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近日,广州市发改委印发了《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规定,机动车停车场实行明码标价,收费标价牌采用三种颜色区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实施细则》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统一采用标价牌的标价方式。经营者应在停车场每一个入口处及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明示。明码标价主要标示内容包括:经营单位、地址、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方法、收费依据、服务内容、免费停放时限、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实施细则》同时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价牌采用三种颜色区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类采用蓝底白字样式,政府指导价类采用绿底白字样式,市场调节价类采用黄底黑字样式。其中停车场标志字样“P”的位置,统一采用蓝底白字的样式标示。各类标价牌的基本样式和规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在其门户网站上。停车场经营者参照公布的基本样式和规格,自行制作和使用标价牌。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收费证明中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标示,严禁使用不属于本停车场类型的标价牌,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任何费用。
此外,《实施细则》还要求,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收费登记制度,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的票据,收费员应当佩戴明显标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