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首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出台
金羊网讯 记者黄宙辉、通讯员幸英鸾报道:6月26日,广东省地方志办在广东省方志馆举行了《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条例》是广东省首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将于7月1日开始施行。记者从会上获悉,至2018年5月,广东已全面完成13.4万个自然村的历史人文普查表填报。
《条例》拓展了地方志工作范围
今年5月31日,《条例》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据介绍,该《条例》从列入立法预备项目至审议通过,实际立法过程历时仅2年。《条例》规范和调整了地方志工作涉及的各种关系、权利与义务,明确了地方志工作各个环节的法治化要求;着重突出了地方志工作的新担当新作为新使命,拓展了地方志工作范围,强化了地方志公共服务功能和社会参与度,建立了地方志工作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地方志工作保障。
广东省地方志办党组书记、主任陈华康指出,该《条例》对广东地方志法治建设、推动地方志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下一步,省地方志办将确保以《条例》的贯彻实施推动广东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发挥好地方志忠实记录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历史进程,讲好广东故事,展示广东“两个重要窗口”的作用。
已完成13.4万个自然村的普查表填报
广东省地方志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丘洪松介绍,目前,广东正在通过多种方式,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包括:实施南粤地方志“十百千万”人才工程,着力培养约10名国内知名地方志领军人才、约100名省内地方志专家、约1000名志鉴史编修业务骨干、约10000名乡土修史修志人才;建设若干个省情专家工作室和方志专家工作室,培养一批专家型方志干部;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地方志专业教育,举办专业进修班,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员在职接受专业继续教育等。
广东省地方志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卫介绍,该办于2015年组织开展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至2017年12月底,基本完成13.4万个自然村的进村入户调查工作,2018年起转入成果编纂出版印刷和开发利用阶段。至2018年5月,已全面完成全省13.4万个自然村的普查表填报;完成13.1万个自然村简介撰写;建立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填报系统和数据库,数据库已采集11.6万个自然村的普查数据,数据量约5.5亿字、图片24万幅、视频2048部,还有部分资料正在入库。
刘卫表示,《条例》的出台,为普查工作提供了更为坚强的法治保障。下一步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发系列资政研究报告。二是打造村情决策和服务系统,服务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及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三是推进综合开发与利用,全方位提升普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