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考改革聚焦3大热点 新增3个考试科目
金羊网记者 余晓玲
作为2018年广东划定的八大中考试点改革城市之一,东莞中考的改革备受关注。7月2日,《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正式印发,自2018年7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据悉,实施意见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现在的初中一二三年级学生仍执行原来中考方案。
新增3个考试科目
记者注意到,此次中考改革,在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共11科原有考试科目上,新增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3个考试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的考试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试卷,由东莞市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等5个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确定考试内容,并由市命题及组织实施。
总分增至800分
改革后的中考成绩以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计分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10科,考试成绩分别按不同的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物理、化学、生物等3科的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及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两部分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90%,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占10%。等级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3科,不纳入计分科目,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等级划分及细化具体办法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记者注意到,按权重比例折算后,中考总分将由现在的780分增加至800分。
此次改革还将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其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扩大高中招生自主权
从2021年起,东莞将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等级科目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综合录取办法。
东莞将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主权,增加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普通高中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根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须及时向社会公布。
市教育局还将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