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申报门槛提高 广东五市何去何从

来源:金羊网 作者:陈卓栋 彭纪宁 发表时间:2018-07-18 09:28

有的已把目光瞄向轻轨,有的致力建设“云轨”,有的正考察有轨电车项目

金羊网记者 陈卓栋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上周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 (简称52号文)正式对外印发,从GDP、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方面拉高申报地铁项目的门槛。记者搜集相关资料后发现,广东目前提出发展轨道交通设想的城市有五个受到影响,分别是珠海、汕头、江门、惠州、湛江。其中,惠州的市区常住人口达不到52号文要求,而其余四个城市都过不了GDP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两大“门槛”。目前,已有城市提出应对之策。

有专家建议,受限的中小城市应选择较为成熟稳妥的独轨系统或有轨电车系统,另一方面也可尝试采用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等新技术、新制式,建设轨道交通新的示范点。

惠州市区常住人口尚未达标

根据去年印发的《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将支持珠海、汕头、江门、惠州、湛江等符合条件的城市有序发展适宜的城市轨道交通。记者了解到,各个城市目前都提出了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设想。

其中,珠海在去年通过的《“十三五”期间珠海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推进工作方案》中透露,城市轨道交通(地铁 )1号线和2号线正在开展前期规划;汕头在今年的两会提出“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报批和1号线前期工作,完成云轨试验段建设”;江门提出在今年启动主城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惠州在本月公布《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18-2035 ) (草案 ) 》,提出“确立大运量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骨干地位”;湛江在今年1月公示 《湛江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20-2025)》,提出在规划期内修建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一期工程。

但日前发布的52号文,对申报地铁的城市提出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的硬指标。根据2017年惠州统计公报,惠州市GDP达3830.5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9.07亿元,均已达标,唯独市区常住人口仅244万,拖了后腿;至于其余4个城市,均未能跨过GDP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这两大“门槛”。

汕头及湛江两市钟情轻轨

对比52号文的要求,5个城市想申报地铁确有难处,但已启动的轨道交通大计却是事关各个城市发展的大事,不少城市都提出了应对之策。

记者了解到,5个城市中经济实力最强的惠州,对申报地铁仍然乐观。早前惠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我们对市区常住人口的摸底,惠州距离300万人口的标准并不远。地铁项目报批到国家层面还需要较长时间,届时,相信惠州地铁项目能够达到国家的新规要求。”据悉,惠州当前的工作重点是从线网规划、建设方案、建设规模、资金筹措、财力保障、综合衔接、环境影响、建设条件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谋划,以便符合报建条件后及时进入审批程序。

汕头、湛江则不约而同地将目光瞄准了轻轨。52号文对于申报轻轨城市的要求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15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对比之下,两个城市均达标。据悉,由于52号文的相关规定此前曾咨询过意见,两个城市都做足了准备。湛江在今年1月公示的《湛江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20-2025)》中,直接瞄准了轻轨,表示“湛江市区将建设2条纵横东西南北的轻轨线路,计划在2020年动工,预计在2024年、2025年建成”;汕头目前正在建设云轨试验段,采用广义上属于轻轨的跨坐式单轨制式,预计在今年完成建设。

受52号文的影响,珠海目前尚未向国家相关部门申报已经规划的珠海地铁建设项目,也未明确提出在交通制式上是否作出调整;而江门市发改局等部门在今年年初前往苏州、芜湖调研时,同时考察了苏州有轨电车和芜湖在建单轨项目,但目前相关规划也未有定案。

专家 或刺激新技术投入应用

对于受到52号文规定限制的这些城市,如何发展自己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五邑大学轨道交通学院院长助理王前选博士认为,门槛的提高虽然让部分城市无法建设地铁,但客观上促进了其他城市轨道制式的建设与使用,更有可能刺激新的轨道交通制式技术出现。

王前选认为,地铁系统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都很高,对于城市财政而言是一笔很重的负担。52号文出台后,将促使一些财政不是很强、但又适合发展轨道交通的城市,去慎重而理性地根据自己的道路交通状况、客流情况等综合因素,来选择合适的制式。

王前选介绍,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主要分为地铁、轻轨、独轨、自动导向轨道系统、磁悬浮、有轨电车、市郊铁路七大主要制式。除了地铁和轻轨外,跨坐式单轨等独轨系统、APM等自动导向轨道系统、有轨电车以及中低速磁悬浮等制式在国内均有城市运营,而且经验比较成熟,“尤其像跨坐式单轨、有轨电车这一类,对于江门这样的中小城市而言是较稳妥的选择。”

他表示,52号文实施后,独轨、自动导向轨道系统、磁悬浮、有轨电车这些制式或成为更多二三线以下城市的选择,“珠海目前就运行着一条有轨电车线路,成都和重庆则选择了单轨。”此外,一些新城市轨道制式、技术,在52号文没有对应限制的情况下,很可能会迎来发展良机,被一些城市采用而成为示范,刺激城市轨道技术的发展,“像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研制的‘智能轨道快运系统’,采用自主研发的‘虚拟轨道跟随控制’,不依赖钢轨行驶,非常先进”。

编辑:Qiu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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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申报门槛提高 广东五市何去何从

金羊网  作者:陈卓栋 彭纪宁  2018-07-18

有的已把目光瞄向轻轨,有的致力建设“云轨”,有的正考察有轨电车项目

金羊网记者 陈卓栋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上周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 (简称52号文)正式对外印发,从GDP、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方面拉高申报地铁项目的门槛。记者搜集相关资料后发现,广东目前提出发展轨道交通设想的城市有五个受到影响,分别是珠海、汕头、江门、惠州、湛江。其中,惠州的市区常住人口达不到52号文要求,而其余四个城市都过不了GDP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两大“门槛”。目前,已有城市提出应对之策。

有专家建议,受限的中小城市应选择较为成熟稳妥的独轨系统或有轨电车系统,另一方面也可尝试采用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等新技术、新制式,建设轨道交通新的示范点。

惠州市区常住人口尚未达标

根据去年印发的《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将支持珠海、汕头、江门、惠州、湛江等符合条件的城市有序发展适宜的城市轨道交通。记者了解到,各个城市目前都提出了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设想。

其中,珠海在去年通过的《“十三五”期间珠海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推进工作方案》中透露,城市轨道交通(地铁 )1号线和2号线正在开展前期规划;汕头在今年的两会提出“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报批和1号线前期工作,完成云轨试验段建设”;江门提出在今年启动主城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惠州在本月公布《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18-2035 ) (草案 ) 》,提出“确立大运量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骨干地位”;湛江在今年1月公示 《湛江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20-2025)》,提出在规划期内修建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一期工程。

但日前发布的52号文,对申报地铁的城市提出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的硬指标。根据2017年惠州统计公报,惠州市GDP达3830.5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9.07亿元,均已达标,唯独市区常住人口仅244万,拖了后腿;至于其余4个城市,均未能跨过GDP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这两大“门槛”。

汕头及湛江两市钟情轻轨

对比52号文的要求,5个城市想申报地铁确有难处,但已启动的轨道交通大计却是事关各个城市发展的大事,不少城市都提出了应对之策。

记者了解到,5个城市中经济实力最强的惠州,对申报地铁仍然乐观。早前惠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我们对市区常住人口的摸底,惠州距离300万人口的标准并不远。地铁项目报批到国家层面还需要较长时间,届时,相信惠州地铁项目能够达到国家的新规要求。”据悉,惠州当前的工作重点是从线网规划、建设方案、建设规模、资金筹措、财力保障、综合衔接、环境影响、建设条件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谋划,以便符合报建条件后及时进入审批程序。

汕头、湛江则不约而同地将目光瞄准了轻轨。52号文对于申报轻轨城市的要求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15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对比之下,两个城市均达标。据悉,由于52号文的相关规定此前曾咨询过意见,两个城市都做足了准备。湛江在今年1月公示的《湛江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20-2025)》中,直接瞄准了轻轨,表示“湛江市区将建设2条纵横东西南北的轻轨线路,计划在2020年动工,预计在2024年、2025年建成”;汕头目前正在建设云轨试验段,采用广义上属于轻轨的跨坐式单轨制式,预计在今年完成建设。

受52号文的影响,珠海目前尚未向国家相关部门申报已经规划的珠海地铁建设项目,也未明确提出在交通制式上是否作出调整;而江门市发改局等部门在今年年初前往苏州、芜湖调研时,同时考察了苏州有轨电车和芜湖在建单轨项目,但目前相关规划也未有定案。

专家 或刺激新技术投入应用

对于受到52号文规定限制的这些城市,如何发展自己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五邑大学轨道交通学院院长助理王前选博士认为,门槛的提高虽然让部分城市无法建设地铁,但客观上促进了其他城市轨道制式的建设与使用,更有可能刺激新的轨道交通制式技术出现。

王前选认为,地铁系统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都很高,对于城市财政而言是一笔很重的负担。52号文出台后,将促使一些财政不是很强、但又适合发展轨道交通的城市,去慎重而理性地根据自己的道路交通状况、客流情况等综合因素,来选择合适的制式。

王前选介绍,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主要分为地铁、轻轨、独轨、自动导向轨道系统、磁悬浮、有轨电车、市郊铁路七大主要制式。除了地铁和轻轨外,跨坐式单轨等独轨系统、APM等自动导向轨道系统、有轨电车以及中低速磁悬浮等制式在国内均有城市运营,而且经验比较成熟,“尤其像跨坐式单轨、有轨电车这一类,对于江门这样的中小城市而言是较稳妥的选择。”

他表示,52号文实施后,独轨、自动导向轨道系统、磁悬浮、有轨电车这些制式或成为更多二三线以下城市的选择,“珠海目前就运行着一条有轨电车线路,成都和重庆则选择了单轨。”此外,一些新城市轨道制式、技术,在52号文没有对应限制的情况下,很可能会迎来发展良机,被一些城市采用而成为示范,刺激城市轨道技术的发展,“像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研制的‘智能轨道快运系统’,采用自主研发的‘虚拟轨道跟随控制’,不依赖钢轨行驶,非常先进”。

编辑:Qiu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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