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79.6%余泥渣土外运至周边城市

来源:金羊网 作者:李晓旭 王 磊 发表时间:2018-08-01 11:30

深圳余泥渣土倾倒

深圳大铲湾填海区

文/金羊网记者 李晓旭

图/金羊网记者 王磊

7月31日记者获悉,根据深圳市住建局近日印发的《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深圳近些年79.6%余泥渣土需要运往周边城市,严重依赖异地处置。为破解这一难题,深圳近期拟重点建设8座余泥渣土受纳场,分布在南山、龙岗、龙华等6区。《规划》还建议加快填海相关手续申请进度,积极向国家海洋局争取划定深圳市海上惰性拆迁物料处置区。

现有库容远远不足

余泥渣土主要包括工程弃土和拆建物料两大类。《规划》根据各方数据估算,2017年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弃土6265万立方米、社会投资项目弃土约2700万立方米、治水提质工程项目清淤弃土约1990.16万立方米。另外,2017年深圳市拆建物料产生量为992万立方米。以此估测,2017年至2020年深圳市建筑废弃物产生总量约3.97亿立方米。

调查显示,深圳市余泥渣土主要处置路径有:向惠州、东莞、中山、珠海等周边城市区域海陆外运填埋、本地受纳填埋、工程回填利用、综合利用等。其中,海陆外运量占总量的79.6%。《规划》指出,现阶段深圳市余泥渣土的处置,极大程度上依赖于异地处置,但其缺乏规划和实施计划,具有高度不可控的特点,一旦出现某些经济上的纠纷或行政、法律上的问题,将会引发深圳市余泥渣土大规模无处可去。

而目前,深圳全市在用的余泥渣土受纳场,仅有新屋围受纳场一座,剩余库容为330万立方米,已远远不能承载城市发展建设产生的余泥渣土量。

重点建设8座受纳场

记者了解到,此前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联合编制《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2020)》,规划在全市新扩建余泥渣土受纳场46座,合计新增陆域填埋库容约1.7亿立方米,能基本满足全市至2020年的排放需求。然而,由于水源保护、征地拆迁、项目选址冲突、临近环境敏感点、经过村道的影响以及众多历史遗留问题的存在,许多规划受纳场的建设工作一直推进困难,部分受纳场甚至因为乱倒乱排现象,尚未启用就已经被填满。

此次《规划》指出,光明滑坡事故的发生,警示受纳场的安全问题是选址研究中的首要分析因素。同时,将环境影响作为余泥渣土受纳场规划选址的重要因子,避开一级、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并从全市层面统筹考虑拟建余泥渣土受纳场的选址,避免长距离运输。根据现场踏勘和各区相关部门的意见,初步选取近期可重点建设的余泥渣土受纳场8座,分布在南山、龙岗、龙华等6区。如光明区的白花受纳场、龙华区的犁头山受纳场、南山区西丽街道的下围岭受纳场等。

受深圳市土地极度紧张的限制,目前不存在绝对完美的场址,各场址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规划》称,如部分受纳场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还有部分场址和周边建筑的距离较近,在确定受纳场建设后,应同步对可能影响范围内的建筑予以拆除,特别是违法建筑。

加快填海申请进度

据介绍,深圳市陆域受纳库容难以满足长期需求,考虑海域使用权等填海相关手续申请尚需一定周期,弃土与填海工程难以同步等因素,陆域受纳仍是近期主要的余泥渣土受纳渠道之一。

《规划》建议,相关部门应对余泥渣土从产生到处置进行全链条统筹管控,建立台账,摸清“家底”,掌握全市范围内余泥渣土的产生量和增量数据。并且加强建设工程竖向规划设计管理,控制地下空间开挖,增加余土回填,减少建筑废弃物排放,尽快开展弃土循环利用技术的适用性相关研究论证,使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至90%。

在填海方面,《规划》建议,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牵头,协调各填海项目申报主体,加快填海相关手续申请进度,积极向国家海洋局争取划定深圳市海上惰性拆迁物料处置区。填海手续完备后,可将暂存于受纳场的余泥渣土,转运至填海区域,满足填海区集中使用土石方的工期需求,同时释放陆域受纳场空间资源,作为后续的余泥渣土暂存、中转场所,提供应急保障功能。

区域统筹方面,《规划》建议深圳市政府将余泥渣土受纳问题,纳入深莞惠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并积极协调珠三角区域城市,提高弃土外运量。

编辑: 宝厷
数字报

深圳79.6%余泥渣土外运至周边城市

金羊网  作者:李晓旭 王 磊  2018-08-01

深圳余泥渣土倾倒

深圳大铲湾填海区

文/金羊网记者 李晓旭

图/金羊网记者 王磊

7月31日记者获悉,根据深圳市住建局近日印发的《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深圳近些年79.6%余泥渣土需要运往周边城市,严重依赖异地处置。为破解这一难题,深圳近期拟重点建设8座余泥渣土受纳场,分布在南山、龙岗、龙华等6区。《规划》还建议加快填海相关手续申请进度,积极向国家海洋局争取划定深圳市海上惰性拆迁物料处置区。

现有库容远远不足

余泥渣土主要包括工程弃土和拆建物料两大类。《规划》根据各方数据估算,2017年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弃土6265万立方米、社会投资项目弃土约2700万立方米、治水提质工程项目清淤弃土约1990.16万立方米。另外,2017年深圳市拆建物料产生量为992万立方米。以此估测,2017年至2020年深圳市建筑废弃物产生总量约3.97亿立方米。

调查显示,深圳市余泥渣土主要处置路径有:向惠州、东莞、中山、珠海等周边城市区域海陆外运填埋、本地受纳填埋、工程回填利用、综合利用等。其中,海陆外运量占总量的79.6%。《规划》指出,现阶段深圳市余泥渣土的处置,极大程度上依赖于异地处置,但其缺乏规划和实施计划,具有高度不可控的特点,一旦出现某些经济上的纠纷或行政、法律上的问题,将会引发深圳市余泥渣土大规模无处可去。

而目前,深圳全市在用的余泥渣土受纳场,仅有新屋围受纳场一座,剩余库容为330万立方米,已远远不能承载城市发展建设产生的余泥渣土量。

重点建设8座受纳场

记者了解到,此前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联合编制《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2020)》,规划在全市新扩建余泥渣土受纳场46座,合计新增陆域填埋库容约1.7亿立方米,能基本满足全市至2020年的排放需求。然而,由于水源保护、征地拆迁、项目选址冲突、临近环境敏感点、经过村道的影响以及众多历史遗留问题的存在,许多规划受纳场的建设工作一直推进困难,部分受纳场甚至因为乱倒乱排现象,尚未启用就已经被填满。

此次《规划》指出,光明滑坡事故的发生,警示受纳场的安全问题是选址研究中的首要分析因素。同时,将环境影响作为余泥渣土受纳场规划选址的重要因子,避开一级、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并从全市层面统筹考虑拟建余泥渣土受纳场的选址,避免长距离运输。根据现场踏勘和各区相关部门的意见,初步选取近期可重点建设的余泥渣土受纳场8座,分布在南山、龙岗、龙华等6区。如光明区的白花受纳场、龙华区的犁头山受纳场、南山区西丽街道的下围岭受纳场等。

受深圳市土地极度紧张的限制,目前不存在绝对完美的场址,各场址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规划》称,如部分受纳场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还有部分场址和周边建筑的距离较近,在确定受纳场建设后,应同步对可能影响范围内的建筑予以拆除,特别是违法建筑。

加快填海申请进度

据介绍,深圳市陆域受纳库容难以满足长期需求,考虑海域使用权等填海相关手续申请尚需一定周期,弃土与填海工程难以同步等因素,陆域受纳仍是近期主要的余泥渣土受纳渠道之一。

《规划》建议,相关部门应对余泥渣土从产生到处置进行全链条统筹管控,建立台账,摸清“家底”,掌握全市范围内余泥渣土的产生量和增量数据。并且加强建设工程竖向规划设计管理,控制地下空间开挖,增加余土回填,减少建筑废弃物排放,尽快开展弃土循环利用技术的适用性相关研究论证,使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至90%。

在填海方面,《规划》建议,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牵头,协调各填海项目申报主体,加快填海相关手续申请进度,积极向国家海洋局争取划定深圳市海上惰性拆迁物料处置区。填海手续完备后,可将暂存于受纳场的余泥渣土,转运至填海区域,满足填海区集中使用土石方的工期需求,同时释放陆域受纳场空间资源,作为后续的余泥渣土暂存、中转场所,提供应急保障功能。

区域统筹方面,《规划》建议深圳市政府将余泥渣土受纳问题,纳入深莞惠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并积极协调珠三角区域城市,提高弃土外运量。

编辑: 宝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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