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层业主要不要补偿?加装电梯引发“另类”纠纷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朱清海 发表时间:2018-08-20 07:43

■海珠区江南西路紫金大街有不少老旧居民楼正在加装电梯。一些老人表示,装了电梯后出行方便了许多。

对一层业主要不要补偿?低层业主“狮子大开口”怎么办?

继广州市荔湾区、天河区出台旧楼加装电梯补贴政策后,海珠区的业主加装电梯也可以申请10万元补助了。加装电梯不断升温,因装梯引发的邻里纠纷也日益增多,对社区律师进行调解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对一层业主要不要补偿?如果低层业主“狮子大开口”怎么办?新快报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加装电梯引发的纠纷可谓五花八门,而比起对簿公堂,社区调解是解决纠纷更高效的方式。

“低层业主要求补偿情有可原”

社区律师廖琼灵在海珠区江南中街服务了10年,调解成功的和正在调解的加装电梯纠纷已有十多宗。

他调解过的纠纷中有这样一个棘手的案例。2014年,江南中街青凤社区有一栋旧楼的部分业主准备加装电梯,结果引发纠纷,闹得很僵。随后,业主向社区调委会申请调解。“记不清开了几次协调会,促成加装电梯的目标很明确。”廖琼灵说,协调并不轻松,首先得搞清楚哪些业主不同意、为什么不同意,以及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对补偿的看法等。对于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既要避免激化他们的情绪,又要从情理法多角度做工作,一户接一户争取他们的同意,并就二楼业主的相邻权损害补偿等争议焦点达成协议。历时4年,该大楼终于在今年5月建成电梯。

“说到底就是钱的问题。在补偿方面,高层业主可以接受的(金额)和低层业主的预期往往有很大差距。”廖琼灵说,争议双方的焦点在于:主张加装电梯的业主是否应补偿低层业主;如果需要补偿,补偿金额如何确定。“旧楼规划本无电梯,现是变更规划加装电梯,就需要兼顾低层业主的权益,他们要求补偿情有可原”。

有时在调解现场,部分业主不好意思开口谈补偿的事,廖琼灵就会建议他们直接提出补偿的问题,但要合理。

《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中没有提及补偿标准。廖琼灵认为,按照相关规定,原则上是有损害才补偿。如果装梯对业主的采光、通风造成影响,就需要进行补偿。一层业主没有享受到电梯的便利,房价却因装梯受到一定影响,虽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要对他们进行补偿,但廖琼灵认为,还是应当适当对他们进行合理补偿,并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装“半梯”还是装“全梯”大有讲究

在海珠区新港中路附近一个社区,社区律师黄兆铭说到他参与过的调解案例,其中就偶尔会遇到过“漫天要价”的业主。

“有一层的业主提出一户补偿75万元,在我看来,这种做法并不可取。”他说,刚开始,他不明白为什么低层业主会反对加装电梯,在这个案例中,他接触到一层业主后,逐渐了解到其反对真的是有原因的。

在黄兆铭的带领下,新快报记者进入该社区,看到不少老旧住宅楼掩映在参天大树中,低层住户在采光、通风等方面受地势、绿化的影响较大。“加装电梯对一些低层业主的家居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因此,他们的主张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核心依据。”黄兆铭说。

新快报记者在黄兆铭出示的调解记录上看到,今年7月10日,在一栋6层旧楼加装电梯纠纷的调解过程中,低层业主同意装“半梯”,即电梯到家门要上(下)半层步梯。“加装电梯的业主肯定是希望(梯)门到(家)门的全梯。”黄兆铭说,在该社区,目前已经有旧楼加装了带连廊的“全梯”,由此又引发了另一个争议的焦点:为了实现“门到门”,加装电梯需要增设空中连廊,即使楼上的业主为此愿意赔偿,仍有一层业主担心连廊影响采光通风,不同意装“全梯”。

黄兆铭认为,调解是解决纠纷比较高效的一种方式,建议双方理性、冷静地考虑问题,在保证双方利益的基础上握手言和。

“司法确认”“公正提存”化解坚冰

根据广州市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广州共有超过500宗旧楼申请加装电梯,其中海珠区有111宗。日前,海珠区正式实施有效期为3年的旧楼加装电梯财政补贴政策。不少社区律师表示,海珠区居民加装电梯的热情因此会更高涨,但加装电梯引发的纠纷也会更多。

在海珠区新港街一个小区里,新快报记者看到一栋8层旧楼加装电梯项目已经接近完工。记者了解到,去年10月,该大楼14名业主申请增设电梯及连廊,后来获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一层有一户业主强烈反对,认为施工和电梯运行会产生噪音,对其身体不利,要求楼上业主补偿。在双方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心急的楼上业主聘请了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层业主气愤之下,将一辆装满石头的小货车开进施工现场,阻挠施工,后来又让自己年迈的父母到现场迫使工程停工,令双方矛盾加剧。经过多方联合调解,今年5月,双方业主达成了协议,楼上业主补偿一层业主,而后者同意增设电梯方案,并承诺不阻扰施工。

“双方互不信任,各有顾虑,楼上的业主不希望施工再次受阻,一层业主担心拿不到补偿款。”海珠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向新快报记者介绍,为彻底消除双方的后顾之忧、一劳永逸解决纠纷,海珠区有关部门启动了“司法确认”和“公正提存”绿色通道,即通过申请司法确认,确保双方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同时,由公证处对补偿的尾款进行提存公证,保证双方兑现承诺。最终,此次纠纷顺利化解。

“2017年成功调解安装电梯纠纷31宗,今年1月至7月已成功调解了41宗安装电梯纠纷,比去年一年多了10宗。”海珠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还介绍。

■采写:新快报记者朱清海实习生李若鸿 ■摄影:新快报记者毕志毅

编辑: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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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层业主要不要补偿?加装电梯引发“另类”纠纷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朱清海  2018-08-20

■海珠区江南西路紫金大街有不少老旧居民楼正在加装电梯。一些老人表示,装了电梯后出行方便了许多。

对一层业主要不要补偿?低层业主“狮子大开口”怎么办?

继广州市荔湾区、天河区出台旧楼加装电梯补贴政策后,海珠区的业主加装电梯也可以申请10万元补助了。加装电梯不断升温,因装梯引发的邻里纠纷也日益增多,对社区律师进行调解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对一层业主要不要补偿?如果低层业主“狮子大开口”怎么办?新快报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加装电梯引发的纠纷可谓五花八门,而比起对簿公堂,社区调解是解决纠纷更高效的方式。

“低层业主要求补偿情有可原”

社区律师廖琼灵在海珠区江南中街服务了10年,调解成功的和正在调解的加装电梯纠纷已有十多宗。

他调解过的纠纷中有这样一个棘手的案例。2014年,江南中街青凤社区有一栋旧楼的部分业主准备加装电梯,结果引发纠纷,闹得很僵。随后,业主向社区调委会申请调解。“记不清开了几次协调会,促成加装电梯的目标很明确。”廖琼灵说,协调并不轻松,首先得搞清楚哪些业主不同意、为什么不同意,以及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对补偿的看法等。对于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既要避免激化他们的情绪,又要从情理法多角度做工作,一户接一户争取他们的同意,并就二楼业主的相邻权损害补偿等争议焦点达成协议。历时4年,该大楼终于在今年5月建成电梯。

“说到底就是钱的问题。在补偿方面,高层业主可以接受的(金额)和低层业主的预期往往有很大差距。”廖琼灵说,争议双方的焦点在于:主张加装电梯的业主是否应补偿低层业主;如果需要补偿,补偿金额如何确定。“旧楼规划本无电梯,现是变更规划加装电梯,就需要兼顾低层业主的权益,他们要求补偿情有可原”。

有时在调解现场,部分业主不好意思开口谈补偿的事,廖琼灵就会建议他们直接提出补偿的问题,但要合理。

《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中没有提及补偿标准。廖琼灵认为,按照相关规定,原则上是有损害才补偿。如果装梯对业主的采光、通风造成影响,就需要进行补偿。一层业主没有享受到电梯的便利,房价却因装梯受到一定影响,虽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要对他们进行补偿,但廖琼灵认为,还是应当适当对他们进行合理补偿,并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装“半梯”还是装“全梯”大有讲究

在海珠区新港中路附近一个社区,社区律师黄兆铭说到他参与过的调解案例,其中就偶尔会遇到过“漫天要价”的业主。

“有一层的业主提出一户补偿75万元,在我看来,这种做法并不可取。”他说,刚开始,他不明白为什么低层业主会反对加装电梯,在这个案例中,他接触到一层业主后,逐渐了解到其反对真的是有原因的。

在黄兆铭的带领下,新快报记者进入该社区,看到不少老旧住宅楼掩映在参天大树中,低层住户在采光、通风等方面受地势、绿化的影响较大。“加装电梯对一些低层业主的家居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因此,他们的主张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核心依据。”黄兆铭说。

新快报记者在黄兆铭出示的调解记录上看到,今年7月10日,在一栋6层旧楼加装电梯纠纷的调解过程中,低层业主同意装“半梯”,即电梯到家门要上(下)半层步梯。“加装电梯的业主肯定是希望(梯)门到(家)门的全梯。”黄兆铭说,在该社区,目前已经有旧楼加装了带连廊的“全梯”,由此又引发了另一个争议的焦点:为了实现“门到门”,加装电梯需要增设空中连廊,即使楼上的业主为此愿意赔偿,仍有一层业主担心连廊影响采光通风,不同意装“全梯”。

黄兆铭认为,调解是解决纠纷比较高效的一种方式,建议双方理性、冷静地考虑问题,在保证双方利益的基础上握手言和。

“司法确认”“公正提存”化解坚冰

根据广州市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广州共有超过500宗旧楼申请加装电梯,其中海珠区有111宗。日前,海珠区正式实施有效期为3年的旧楼加装电梯财政补贴政策。不少社区律师表示,海珠区居民加装电梯的热情因此会更高涨,但加装电梯引发的纠纷也会更多。

在海珠区新港街一个小区里,新快报记者看到一栋8层旧楼加装电梯项目已经接近完工。记者了解到,去年10月,该大楼14名业主申请增设电梯及连廊,后来获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一层有一户业主强烈反对,认为施工和电梯运行会产生噪音,对其身体不利,要求楼上业主补偿。在双方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心急的楼上业主聘请了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层业主气愤之下,将一辆装满石头的小货车开进施工现场,阻挠施工,后来又让自己年迈的父母到现场迫使工程停工,令双方矛盾加剧。经过多方联合调解,今年5月,双方业主达成了协议,楼上业主补偿一层业主,而后者同意增设电梯方案,并承诺不阻扰施工。

“双方互不信任,各有顾虑,楼上的业主不希望施工再次受阻,一层业主担心拿不到补偿款。”海珠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向新快报记者介绍,为彻底消除双方的后顾之忧、一劳永逸解决纠纷,海珠区有关部门启动了“司法确认”和“公正提存”绿色通道,即通过申请司法确认,确保双方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同时,由公证处对补偿的尾款进行提存公证,保证双方兑现承诺。最终,此次纠纷顺利化解。

“2017年成功调解安装电梯纠纷31宗,今年1月至7月已成功调解了41宗安装电梯纠纷,比去年一年多了10宗。”海珠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还介绍。

■采写:新快报记者朱清海实习生李若鸿 ■摄影:新快报记者毕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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