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办商品房预售首期款将入监管账户

来源:金羊网 作者:秦小辉 发表时间:2018-08-28 11:15

  金羊网讯 记者秦小辉报道:27日,记者从东莞市住建局获悉,自2018年9月1日起,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项目,首期款应全部存入已入网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否则,市房管局或将暂停办理该项目剩余可售商品房的网签手续,市住建局也将暂停办理该公司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手续。

  根据东莞市住建、房管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东莞将全面推行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的信息化与线上化,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

  通知要求,自2018年9月1日起,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其对应开设的预售款监管账户至少应包括一个在已入网银行(可实时发布收存、拨付等明细信息至监管系统的监管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同时,预售人与市建设局、已入网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应采用新版《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2018示范文本)》。

  同时,自2018年9月1日起,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项目,首期款应全部存入已入网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自2019年4月1日起,所有在售且未解除预售款监管的预售商品房项目,新进账的首期款应全部存入已入网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为确保规定落实,通知明确了预售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监管银行违规行为的处罚。通知称,因首期预售款未及时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内,导致预售商品房未能按期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累计3套以上(含3套)逾期的,市房管局将暂停办理该项目剩余可售商品房的网签手续。

编辑: 宝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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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新办商品房预售首期款将入监管账户

金羊网  作者:秦小辉  2018-08-28

  金羊网讯 记者秦小辉报道:27日,记者从东莞市住建局获悉,自2018年9月1日起,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项目,首期款应全部存入已入网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否则,市房管局或将暂停办理该项目剩余可售商品房的网签手续,市住建局也将暂停办理该公司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手续。

  根据东莞市住建、房管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东莞将全面推行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的信息化与线上化,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

  通知要求,自2018年9月1日起,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其对应开设的预售款监管账户至少应包括一个在已入网银行(可实时发布收存、拨付等明细信息至监管系统的监管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同时,预售人与市建设局、已入网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应采用新版《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2018示范文本)》。

  同时,自2018年9月1日起,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项目,首期款应全部存入已入网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自2019年4月1日起,所有在售且未解除预售款监管的预售商品房项目,新进账的首期款应全部存入已入网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为确保规定落实,通知明确了预售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监管银行违规行为的处罚。通知称,因首期预售款未及时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内,导致预售商品房未能按期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累计3套以上(含3套)逾期的,市房管局将暂停办理该项目剩余可售商品房的网签手续。

编辑: 宝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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