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线索 并制定举报奖励办法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徐全盛 发表时间:2018-09-10 06:14

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下沉督导工作

南都讯 记者徐全盛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深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广东省委部署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其摆在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切实担负政治责任,专门研究部署,全力组织推进。

南都记者获悉,深圳按照中央和广东省委部署,铁腕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号工程”,先后侦破多个重大涉黑犯罪集团案件,同时多举措做好线索摸排工作,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线索,畅通电话、网络等举报渠道,并制定举报奖励办法,有力提升群众举报积极性。

近期,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进驻广东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9月6日,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下沉督导深圳工作汇报会召开,近日督导组正在深圳开展督导工作。根据安排,督导组进驻期间,督导组设立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受理该地方涉黑涉恶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

深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的举报电话为:0755- 61822222,举报邮箱为:szshceb@szszfw.gov.cn。0755-22222110(市公安局)12388(市纪委监委)

十大重点整治范围

1 .干扰和破坏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在小区通过微信群、QQ群或其他方式散布不实谣言,抢夺票箱,误导或阻止业主投票等。

2.采用非法手段信访,非理性维权。煽动业主采用堵路、堵车、堵门等方式群体信访访,到政府机关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等。

3.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委员权钱交易损害业主利益,非法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资金。

4 .强制收取业主或单位钱财。利用小区公共资源敲诈业主或其他单位钱财、运用不法手段催缴物业服务费、强制收取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进场费和管理费、纵容违法装修等。

5.采用暴力手段进行物业交接。未达成交接协议、不服从协调、不走司法途径强行进行物业交接引发冲突。

6.拒不移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经多次催缴、行政处罚,仍不移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7.无证经营的黑物业公司。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电工、消防、工程等专业人员无证上岗等。

8.不服从、不配合、不接受政府的监督指导。强行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拒不参加政府组织的协调会议、拒不移交相关资料、拒不执行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等。

9.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按规定公布账目、不报送物业管理统计信息报表、物业服务合同和安全应急预案不备案、违规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

10.其他长期存在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

中央扫黑除恶

第8督导组督导

进驻期间联系方式

督导进驻期间:

2018年9月1日-9月30日

专门邮政信箱:

广州市909信箱,邮编510100

专门值班电话:

020-87185990、87185991、87185992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

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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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破坏业主大会

纳入扫黑除恶整治

南都讯 记者孙雅茜 记者从深圳市住建局获悉,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实现3年从根本上扭转我市物业服务行业乱象目标,深圳已正式启动物业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深圳市物业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严打”十大物业领域存在各类涉黑、涉恶、涉乱现象。此前屡被爆出的干扰和破坏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挪用或侵占业主共有资金,拒不移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均为重点整治之列。

此前,南都曾先后报道过被各种手段干扰操纵第六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长城一花园,和在筹备成立业主大会过程中发生90余业主表示“被投票”的海珠区万华花园等多个案例,均剑指物业领域的各类涉黑、涉恶、涉乱现象。作为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物业服务领域,能否铁腕扫黑除恶,直接关系到市民生活最基本的安居问题。

依据此次发布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圳将对重点打击的10个范围,实施边整治、边遏制战略。对每一件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包括产生的原因、解决的办法,制定预防的制度和政策,从源头上消除或减少行业乱象。

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物业领域扫黑除恶治乱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不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导致物业领域黑恶势力和行业乱象坐大成势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取消其住建领域评优资格,并通报各区政府。

依据该专项政治工作方案,深圳将于2018年12月30日前实现工作初见成效,深入小区,联系群众,畅通举报渠道,做到排查摸底全覆盖、无死角,应摸尽摸。

编辑: 宝厷
数字报

深圳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线索 并制定举报奖励办法

南方都市报  作者:徐全盛  2018-09-10

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下沉督导工作

南都讯 记者徐全盛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深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广东省委部署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其摆在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切实担负政治责任,专门研究部署,全力组织推进。

南都记者获悉,深圳按照中央和广东省委部署,铁腕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号工程”,先后侦破多个重大涉黑犯罪集团案件,同时多举措做好线索摸排工作,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线索,畅通电话、网络等举报渠道,并制定举报奖励办法,有力提升群众举报积极性。

近期,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进驻广东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9月6日,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下沉督导深圳工作汇报会召开,近日督导组正在深圳开展督导工作。根据安排,督导组进驻期间,督导组设立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受理该地方涉黑涉恶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

深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的举报电话为:0755- 61822222,举报邮箱为:szshceb@szszfw.gov.cn。0755-22222110(市公安局)12388(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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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干扰和破坏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在小区通过微信群、QQ群或其他方式散布不实谣言,抢夺票箱,误导或阻止业主投票等。

2.采用非法手段信访,非理性维权。煽动业主采用堵路、堵车、堵门等方式群体信访访,到政府机关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等。

3.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委员权钱交易损害业主利益,非法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资金。

4 .强制收取业主或单位钱财。利用小区公共资源敲诈业主或其他单位钱财、运用不法手段催缴物业服务费、强制收取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进场费和管理费、纵容违法装修等。

5.采用暴力手段进行物业交接。未达成交接协议、不服从协调、不走司法途径强行进行物业交接引发冲突。

6.拒不移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经多次催缴、行政处罚,仍不移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7.无证经营的黑物业公司。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电工、消防、工程等专业人员无证上岗等。

8.不服从、不配合、不接受政府的监督指导。强行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拒不参加政府组织的协调会议、拒不移交相关资料、拒不执行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等。

9.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按规定公布账目、不报送物业管理统计信息报表、物业服务合同和安全应急预案不备案、违规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

10.其他长期存在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

中央扫黑除恶

第8督导组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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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进驻期间:

2018年9月1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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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909信箱,邮编510100

专门值班电话:

020-87185990、87185991、87185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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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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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南都曾先后报道过被各种手段干扰操纵第六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长城一花园,和在筹备成立业主大会过程中发生90余业主表示“被投票”的海珠区万华花园等多个案例,均剑指物业领域的各类涉黑、涉恶、涉乱现象。作为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物业服务领域,能否铁腕扫黑除恶,直接关系到市民生活最基本的安居问题。

依据此次发布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圳将对重点打击的10个范围,实施边整治、边遏制战略。对每一件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包括产生的原因、解决的办法,制定预防的制度和政策,从源头上消除或减少行业乱象。

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物业领域扫黑除恶治乱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不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导致物业领域黑恶势力和行业乱象坐大成势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取消其住建领域评优资格,并通报各区政府。

依据该专项政治工作方案,深圳将于2018年12月30日前实现工作初见成效,深入小区,联系群众,畅通举报渠道,做到排查摸底全覆盖、无死角,应摸尽摸。

编辑: 宝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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