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10类打击重点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祁雷 发表时间:2018-09-12 06:42

  不久前,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实宣涉毒涉枪涉恶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法院宣判的首起涉恶死刑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工作,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全面开展。同时,全省法院聚焦10类打击重点,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人民、法律检验的铁案。

  将专项斗争工作

  列入院年度重点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特别是中央督导组进驻广东以来,广东高院通过召开院党组会、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全省中院院长会议等,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一方面,省法院迅速成立由广东高院院长龚稼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职能及机制》,将专项斗争工作列入院年度重点工作。同时,全省三级法院均成立由法院院长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扫黑除恶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统筹推进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广东高院还研究制定了督导工作机制及督导工作方案,并于8月上旬派出3个督导组赴广州、深圳等地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开展第一轮督导检查。据悉,第四季度还将进行第二轮督导。

  “今年2月至8月,省法院派出副厅级干部参加省政法委督导组工作,对深圳、惠州等地市驻点进行督导,加强对重点案件跟踪督办,积极采取建立案件动态台账、上级法院督办等方式加强重点案件办理。”广东高院副院长洪适权说,全省各中院对辖区内超过六个月未能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督办。

  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我省法院还将诉讼服务热线、诉讼信访主渠道与“互联网+”举报渠道相结合,在省法院网站上设立了扫黑除恶专栏,设置扫黑除恶举报通道,派出专人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举报。

  加大对涉黑恶案件

  财产刑判罚力度

  上月中旬,广州市中级人员法院对刘永添等5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二审期间,法院为没有聘请律师的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律师,确保其在诉讼中的合法权利得到及时保障。

  涉黑恶类案件往往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全省法院严格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落实“三项规程”,刑事辩护全覆盖,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人民、法律检验的铁案。

  把这类案子办成铁案,考验广东法院和法官们的担当和智慧。

  “审理涉黑恶案件难点多,主要集中在非法证据排除难度大、证人不愿出庭,个别律师利用罢庭、闹庭等不当干预炒作案件等。”广东高院刑事审判庭一位资深法官告诉记者。

  为此,各级法院严格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强化庭审功能,认真审查,甄别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加大证人保护力度,利用法律规定的各种有效措施,保护证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严肃法庭纪律,对于违反法庭规则以及对案件进行不实炒作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审理这类案件的另一个难点在于,部分基层法院法庭硬件配套设施、警力不足。“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往往存在被告人数多、辩护人多、警力维护多、旁听人数多的‘四多’情况,部分基层法庭的法庭容纳有限,难以满足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庭审需求。”广东高院刑事审判庭相关负责人说。

  广东高院扫黑除恶办负责人陈小飞表示,为此,全省法院将继续加强法庭及配套设施的硬件建设,统筹全省法院警力,必要时将从其他地区抽调法警警力支援;同时请求当地公安机关等予以支持,确保庭审安全有序。

  法院在审理涉黑恶案件时,在财产查缴证据审查、涉毒财产认定、追缴等方面也存在困难。我省法院贯彻证据裁判的原则,对依法查封、冻结、扣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案财产,认真审查在案能证明其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价值大小的有关证据。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法院还不断加大对涉黑恶犯罪分子的财产刑判罚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

  及公安机关协作配合

  广州刘永添54人涉黑案、江门关和合等13人涉恶案、阳江刘卓滔等16人涉黑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以来,广东各级基层法院审理了一批涉黑恶案件。

  涉黑涉恶案件案情复杂,如何保证基层法院的审判质效?陈小飞表示,一方面,全省各中院及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均组建了扫黑除恶专业审判团队。同时,省法院还组织抽调了一批政治、业务能力过硬的刑事骨干,专门指导全省重大案件审理,并开通面向基层的热线电话。

  “我们还不断加强各层次业务培训,比如省法院汇编了办案指导手册,并选派了44名全省法院业务骨干参加最高法院培训。我们还对2600余名刑事干警进行了培训。”洪适权表示,省法院选编了4期《扫黑除恶案例选编》,全省各中院也积极选编典型案例加强对辖区法院办案指导。

  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省法院还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如广东高院与省扫黑除恶办、省公安厅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同时,积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强化涉黑涉恶案件倒查。据悉,省法院今年已向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移交了一批线索问题。

  此外,全省法院还密切协同组织部门,做好人大代表、党代表的资格审查,防止黑恶势力侵蚀党员干部。据悉,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向各有关部门发出了500余份司法建议书,积极通过司法建议等对涉及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多措并举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接下来,全省法院将坚持更高站位、更强决心、更大力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边督边改!”洪适权表示,如通过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监察、检察、公安、司法机关的打击合力,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防控机制建设,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从典型个案总结问题经验,积极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完善落实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责任。

  南方日报记者 祁雷 通讯员 全小晴 黄胜龙 林婷 本栏统筹 赵杨

编辑:木东
数字报

聚焦10类打击重点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

南方日报  作者:祁雷  2018-09-12

  不久前,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实宣涉毒涉枪涉恶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法院宣判的首起涉恶死刑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工作,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全面开展。同时,全省法院聚焦10类打击重点,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人民、法律检验的铁案。

  将专项斗争工作

  列入院年度重点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特别是中央督导组进驻广东以来,广东高院通过召开院党组会、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全省中院院长会议等,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一方面,省法院迅速成立由广东高院院长龚稼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职能及机制》,将专项斗争工作列入院年度重点工作。同时,全省三级法院均成立由法院院长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扫黑除恶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统筹推进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广东高院还研究制定了督导工作机制及督导工作方案,并于8月上旬派出3个督导组赴广州、深圳等地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开展第一轮督导检查。据悉,第四季度还将进行第二轮督导。

  “今年2月至8月,省法院派出副厅级干部参加省政法委督导组工作,对深圳、惠州等地市驻点进行督导,加强对重点案件跟踪督办,积极采取建立案件动态台账、上级法院督办等方式加强重点案件办理。”广东高院副院长洪适权说,全省各中院对辖区内超过六个月未能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督办。

  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我省法院还将诉讼服务热线、诉讼信访主渠道与“互联网+”举报渠道相结合,在省法院网站上设立了扫黑除恶专栏,设置扫黑除恶举报通道,派出专人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举报。

  加大对涉黑恶案件

  财产刑判罚力度

  上月中旬,广州市中级人员法院对刘永添等5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二审期间,法院为没有聘请律师的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律师,确保其在诉讼中的合法权利得到及时保障。

  涉黑恶类案件往往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全省法院严格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落实“三项规程”,刑事辩护全覆盖,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人民、法律检验的铁案。

  把这类案子办成铁案,考验广东法院和法官们的担当和智慧。

  “审理涉黑恶案件难点多,主要集中在非法证据排除难度大、证人不愿出庭,个别律师利用罢庭、闹庭等不当干预炒作案件等。”广东高院刑事审判庭一位资深法官告诉记者。

  为此,各级法院严格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强化庭审功能,认真审查,甄别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加大证人保护力度,利用法律规定的各种有效措施,保护证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严肃法庭纪律,对于违反法庭规则以及对案件进行不实炒作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审理这类案件的另一个难点在于,部分基层法院法庭硬件配套设施、警力不足。“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往往存在被告人数多、辩护人多、警力维护多、旁听人数多的‘四多’情况,部分基层法庭的法庭容纳有限,难以满足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庭审需求。”广东高院刑事审判庭相关负责人说。

  广东高院扫黑除恶办负责人陈小飞表示,为此,全省法院将继续加强法庭及配套设施的硬件建设,统筹全省法院警力,必要时将从其他地区抽调法警警力支援;同时请求当地公安机关等予以支持,确保庭审安全有序。

  法院在审理涉黑恶案件时,在财产查缴证据审查、涉毒财产认定、追缴等方面也存在困难。我省法院贯彻证据裁判的原则,对依法查封、冻结、扣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案财产,认真审查在案能证明其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价值大小的有关证据。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法院还不断加大对涉黑恶犯罪分子的财产刑判罚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

  及公安机关协作配合

  广州刘永添54人涉黑案、江门关和合等13人涉恶案、阳江刘卓滔等16人涉黑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以来,广东各级基层法院审理了一批涉黑恶案件。

  涉黑涉恶案件案情复杂,如何保证基层法院的审判质效?陈小飞表示,一方面,全省各中院及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均组建了扫黑除恶专业审判团队。同时,省法院还组织抽调了一批政治、业务能力过硬的刑事骨干,专门指导全省重大案件审理,并开通面向基层的热线电话。

  “我们还不断加强各层次业务培训,比如省法院汇编了办案指导手册,并选派了44名全省法院业务骨干参加最高法院培训。我们还对2600余名刑事干警进行了培训。”洪适权表示,省法院选编了4期《扫黑除恶案例选编》,全省各中院也积极选编典型案例加强对辖区法院办案指导。

  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省法院还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如广东高院与省扫黑除恶办、省公安厅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同时,积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强化涉黑涉恶案件倒查。据悉,省法院今年已向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移交了一批线索问题。

  此外,全省法院还密切协同组织部门,做好人大代表、党代表的资格审查,防止黑恶势力侵蚀党员干部。据悉,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向各有关部门发出了500余份司法建议书,积极通过司法建议等对涉及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多措并举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接下来,全省法院将坚持更高站位、更强决心、更大力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边督边改!”洪适权表示,如通过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监察、检察、公安、司法机关的打击合力,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防控机制建设,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从典型个案总结问题经验,积极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完善落实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责任。

  南方日报记者 祁雷 通讯员 全小晴 黄胜龙 林婷 本栏统筹 赵杨

编辑: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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