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阿婆养老消费陷困境,广州法援基金会真情援助追回近6万元
金羊网讯 记者付怡,通讯员刘洪群、阳树新报道:近日,77岁的唐婆婆专程来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将写有“情系百姓,真情援助”、“百姓好律师,法律守护神”的锦旗赠给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副主任白仲清和法律援助律师唐以明。原来,唐婆婆曾因某养老机构夸大宣传而预缴消费款项6.5万元,多方投诉无果后,终于在白仲清和唐以明的法律援助之下,被追回近6万元。
养老机构夸大宣传
今年8月3日下午,正好是白仲清在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值班,他接待了已奔波多日艰辛维权的唐婆婆。
原来,一年前,唐婆婆听信了某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小组、重病送省武警医院就医”的宣传,向该机构一次性支付了6.5万元的设施购置费,约定20年内唐婆婆另签《服务协议》、《托养入住协议》后可入住养老机构10年。
其后不久,唐婆婆得知该养老机构并没有其宣传的医疗条件,要求退款,但机构以双方约定“协议签订后不予退还”为由拒绝退款。一年来,唐婆婆找了养老机构的各级主管部门投诉、协调,但没有结果。
深感无助寻求法援
还好,深感无助的唐婆婆在相关部门指引下,来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
经过审查,虽然唐婆婆不符合向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但符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法援有爱·夕阳更红”老年人权益保护项目的援助条件。于是,了解情况后的白仲清当即安排热心公益、成功办理过同类案件的广东埔穗律师事务所主任唐以明承办此案。
证据不足协商处理
唐以明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发现,若要主张该养老机构虚假宣传,证据还不足。唐以明试图补强证据,但未果,于是他建议协商处理此案,得到了唐婆婆的认同。
唐以明遂向该养老机构发去《律师函》,表明“唐婆婆并未与养老机构另行签订《服务协议》、《托养入住协议》,养老机构在唐婆婆入住时间不确定的情况下,不可能提前10年为唐婆婆购置设施设备,此时唐婆婆提出解除合同,并不会给养老机构造成设施设备的投入损失;而且,养老机构还存在项目宣传与实际不符、提供格式条款以及其他一些不合规行为,标榜敬老、爱老的养老机构,依法、依情或考虑社会影响,都应退还唐婆婆的养老款”的法律意见。此后,唐律师与养老机构代表面对面协商了两次。
在唐以明的帮助下,今年9月14日,唐婆婆与该养老机构签订了《解除合同协议书》,约定双方即日解除合同、养老机构退款90%即5.85万元给唐婆婆。
唐婆婆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十分满意,特别感谢法援律师,便于近日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送来了锦旗。
法援有爱夕阳更红
据了解,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设立了“法援有爱•夕阳更红”老年人权益保护项目,该项目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
仅今年来,已先后举办7场专门面向老年人的普法宣传活动,承办了近20件法律援助案件,咨询人数近1000人次,参与活动人员近2000人次,各项目实施单位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影响。
预缴费项目需警惕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快,老年人消费问题也随之日益突出,个别养老机构利用老年人的信息不对称、认知能力逐渐减弱等特点,通过虚假宣传、设置消费陷阱等手段,巧取老年人钱财。
唐以明律师提醒各位长者,凡是要预缴费用的消费项目都要警惕,凡是要动用大额金钱的地方,要多找人商量,或找老伴、或找孩子、或找自己信得过的邻居和朋友,避免被骗;一旦被骗,要及时维权。
他同时倡议长者的子女,多关爱父母,多了解社会上的骗局并想办法让父母掌握识别骗局的方法。更呼吁社会,一起关心、爱护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