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网购不止眼前的“双十一”,还有理智消费和品质生活

来源:金羊网 作者:唐珩 发表时间:2018-11-10 17:19

金羊网讯记者唐珩、通讯员粤消委报道:“双十一”明日杀到。广东省消委会表示,今年各大电商促销力度加大,噱头更多,诱惑更大,消费者容易失去“定力”,产生不理智消费,出现消费纠纷。

为引导“科学、文明”消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广东省消委会特别发出以下消费倡议:

1.不随大流,追求品质消费。品质消费是国家倡导的消费理念。广大消费者要积极转变消费观念,不被消费潮流所左右,要以“品质消费”为导向,从“随大流”向“个性化”、“买便宜”向“买品质”、“买商品”向“买服务”转变,多注重消费品质,更加重视消费体验,真正享受消费乐趣。同时,省消委会也提醒电商经营者,要与时俱进,适应消费转型升级需要,转变低价驱动的营销模式,提高商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推动促进品质消费。

2.不追廉价,注重消费体验。在消费转型升级的现阶段,“买得好”应该成为消费新追求,广大消费者要摒弃追求廉价低价的心理,将良好的消费体验作为目标追求。由于“双十一”期间,消费集中性爆发,交易大幅度增长,很多电商平台和物流企业虽然作了充分准备,但还是应接不暇,服务水准下降,由此也导致商品质量难保证,客服服务不到位,物流反应速度慢等问题,带来不良消费体验。为此,消费者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慎重对待“双十一”购物热潮。

3.不乱分寸,做到“五个充分”。在双十一购物中,消费者要养成良好的消费行为,重点要做到“五个充分”:充分了解活动商品价格,避免“贪小便宜吃大亏”;充分核对来电者身份信息,避免骗子冒充商家实施诈骗;充分掌握商家活动规则,避免落入消费陷阱;充分了解自身需求,避免冲动消费;充分筛选商家和商品,避免买到低质劣质产品。

4.不失理智,谨防“网红营销”。随着直播平台越来越受到关注,强大的流量红利给网购带来新的营销渠道,“双十一”期间直播平台也因此成为品牌宣传、网购产品的新渠道。一大波品牌试水短视频,借助直播平台的火爆,“网红”玩起了借势营销,一些平台的“网红”开始在视频中直接或间接的推销网红产品,消费者无法辨别产品质量优劣,也无法了解产品真伪,仅凭“网红”的推销容易被套路消费。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擦亮自己眼睛,选择靠谱购物平台,对需求商品货比三家,下单前多看看其他消费者的购后评价。

5.不断学习,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随着经济发展,消费对我国经济的贡献率越来越高,已经接近世界最发达国家的水平。在消费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消费者也应相应转型升级。做一个专业智慧的消费者,应成为时代发展的趋势。省消委会倡议广大消费者,要多学习,要把学习消费发展规律、产品专业知识、维权法律法规作为日常消费的一部分,不断提高消费能力和素养。特别是《电子商务法》即将实施,对电商经营者提出了更多新要求,对规范“双十一”促销活动有一定的导向作用,消费者要认真学习,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奠定法制基础。

广东省消委会“双十一”维权热线:020-85597315

网络投诉平台:http://www.gd315.gov.cn/

编辑: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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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委会:网购不止眼前的“双十一”,还有理智消费和品质生活
金羊网  作者:唐珩  2018-11-10

金羊网讯记者唐珩、通讯员粤消委报道:“双十一”明日杀到。广东省消委会表示,今年各大电商促销力度加大,噱头更多,诱惑更大,消费者容易失去“定力”,产生不理智消费,出现消费纠纷。

为引导“科学、文明”消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广东省消委会特别发出以下消费倡议:

1.不随大流,追求品质消费。品质消费是国家倡导的消费理念。广大消费者要积极转变消费观念,不被消费潮流所左右,要以“品质消费”为导向,从“随大流”向“个性化”、“买便宜”向“买品质”、“买商品”向“买服务”转变,多注重消费品质,更加重视消费体验,真正享受消费乐趣。同时,省消委会也提醒电商经营者,要与时俱进,适应消费转型升级需要,转变低价驱动的营销模式,提高商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推动促进品质消费。

2.不追廉价,注重消费体验。在消费转型升级的现阶段,“买得好”应该成为消费新追求,广大消费者要摒弃追求廉价低价的心理,将良好的消费体验作为目标追求。由于“双十一”期间,消费集中性爆发,交易大幅度增长,很多电商平台和物流企业虽然作了充分准备,但还是应接不暇,服务水准下降,由此也导致商品质量难保证,客服服务不到位,物流反应速度慢等问题,带来不良消费体验。为此,消费者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慎重对待“双十一”购物热潮。

3.不乱分寸,做到“五个充分”。在双十一购物中,消费者要养成良好的消费行为,重点要做到“五个充分”:充分了解活动商品价格,避免“贪小便宜吃大亏”;充分核对来电者身份信息,避免骗子冒充商家实施诈骗;充分掌握商家活动规则,避免落入消费陷阱;充分了解自身需求,避免冲动消费;充分筛选商家和商品,避免买到低质劣质产品。

4.不失理智,谨防“网红营销”。随着直播平台越来越受到关注,强大的流量红利给网购带来新的营销渠道,“双十一”期间直播平台也因此成为品牌宣传、网购产品的新渠道。一大波品牌试水短视频,借助直播平台的火爆,“网红”玩起了借势营销,一些平台的“网红”开始在视频中直接或间接的推销网红产品,消费者无法辨别产品质量优劣,也无法了解产品真伪,仅凭“网红”的推销容易被套路消费。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擦亮自己眼睛,选择靠谱购物平台,对需求商品货比三家,下单前多看看其他消费者的购后评价。

5.不断学习,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随着经济发展,消费对我国经济的贡献率越来越高,已经接近世界最发达国家的水平。在消费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消费者也应相应转型升级。做一个专业智慧的消费者,应成为时代发展的趋势。省消委会倡议广大消费者,要多学习,要把学习消费发展规律、产品专业知识、维权法律法规作为日常消费的一部分,不断提高消费能力和素养。特别是《电子商务法》即将实施,对电商经营者提出了更多新要求,对规范“双十一”促销活动有一定的导向作用,消费者要认真学习,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奠定法制基础。

广东省消委会“双十一”维权热线:020-85597315

网络投诉平台:http://www.gd315.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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