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梳理了近7年的因“狗”而生的裁判文书 重走事发地发现这些问题仍在……

来源:金羊网 作者:宋昀潇 发表时间:2018-11-22 21:05

金羊网讯 记者宋昀潇 实习生 白洁报道:金羊网记者曾梳理出2011年至2018年广州市各级法院审理并公开的因不文明养犬导致生命安全和财产受损案件的判决书,近日记者重走这些案件发生地,发现不拴狗绳的现象依旧。

案发地小区绿化多但无遛狗区狗主多不拴绳

本网曾于11月22日报道过家住广州花都某小区的王某私自违规在自家饲养两条大型犬只,该小区如今状况如何?是否仍存在违规养犬以及相关不文明行为?记者于近日重新走访该小区,该小区约有1600余户,内设广场、喷水池、花园等,只是并无特定的遛狗区在小区道路也并没有见到宠物粪便等秽物。记者在该小区逗留近1小时,并未发现有任何遛狗者。“小区环境一直很干净,没怎么见过有人遛狗,”正在小区锻炼身体的几位女士告诉记者。记者又采访了该小区保安,保安表示如果看到有遛狗行为,也会及时提醒狗主管好爱犬,谨防危险事故发生。

根据裁判文书网,在广州市海珠区南箕路邓岗小区,也有一例无牵绳的大型犬只致人伤残的案例,该小区楼龄较久内设绿化带,金羊网记者赶至该小区时,虽已是傍晚但并未见到有遛狗人。

“小区内工作日遛狗者少,每天下楼买菜最多看到一两条狗路过,周六日的晚上饭后7点左右遛狗者多达15人。”一名40岁左右的小区住户向记者介绍。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有多名住户表示小区存在狗主不拴绳的现象,“我曾经询问狗主不拴绳,他说狗主都是分散行动,小区面积大人少,就算不拴绳也不会发生意外。”

同样是被狗所伤为何罚款刑期均不相同

在梳理的案件中,同是因狗致人伤残有赔偿金额高至278244.2元,也有赔偿金额为9132.32元至3433.32元不等。

为何会如此,是否与狗主有无拴狗绳、狗种、登记狗牌有关?

记者特意咨询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杨俊,他告诉记者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判决并不以狗的品种、有无狗牌等情节而定,而是以案件当中狗的饲养人或者所有人是否有过错,过错的大小程度和造成伤者的经济损失而确定。为何会有高达20万元的赔偿,主要乃当事人刘某因受伤较严重需要接受各种治疗。本案中,法院基于民法的过错责任认定原则,及刘某在医疗方面后续需要产生的各种费用确定赔偿金额。所以,赔偿金额大小因案件侵权人的侵权程度大小不同而不同。

11起案件中,甚至有当事双方因“狗”大打出手而发生牢狱之灾。2014年6月与2017年5月就有分别发生男子互殴,前者被判狗主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1年,后者则判处狗主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

杨俊特意指出刑事案件的判决,不以案件起因作为定罪量刑的决定因素。像是2014年,戴某与陆某发生斗殴并造成互相受伤的后果,戴某被行政拘留,陆某被刑事判刑,这样处理的法律根据是: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案双方均具有伤害故意,戴的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但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因此,被处以行政处罚。而陆某则因为具有伤害故意及实施了伤害行为,其行为造成被害人轻伤的法定后果,因此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对其提起公诉,法院认为罪名成立判处徒刑。

编辑:Giab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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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梳理了近7年的因“狗”而生的裁判文书 重走事发地发现这些问题仍在……
金羊网  作者:宋昀潇  2018-11-22

金羊网讯 记者宋昀潇 实习生 白洁报道:金羊网记者曾梳理出2011年至2018年广州市各级法院审理并公开的因不文明养犬导致生命安全和财产受损案件的判决书,近日记者重走这些案件发生地,发现不拴狗绳的现象依旧。

案发地小区绿化多但无遛狗区狗主多不拴绳

本网曾于11月22日报道过家住广州花都某小区的王某私自违规在自家饲养两条大型犬只,该小区如今状况如何?是否仍存在违规养犬以及相关不文明行为?记者于近日重新走访该小区,该小区约有1600余户,内设广场、喷水池、花园等,只是并无特定的遛狗区在小区道路也并没有见到宠物粪便等秽物。记者在该小区逗留近1小时,并未发现有任何遛狗者。“小区环境一直很干净,没怎么见过有人遛狗,”正在小区锻炼身体的几位女士告诉记者。记者又采访了该小区保安,保安表示如果看到有遛狗行为,也会及时提醒狗主管好爱犬,谨防危险事故发生。

根据裁判文书网,在广州市海珠区南箕路邓岗小区,也有一例无牵绳的大型犬只致人伤残的案例,该小区楼龄较久内设绿化带,金羊网记者赶至该小区时,虽已是傍晚但并未见到有遛狗人。

“小区内工作日遛狗者少,每天下楼买菜最多看到一两条狗路过,周六日的晚上饭后7点左右遛狗者多达15人。”一名40岁左右的小区住户向记者介绍。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有多名住户表示小区存在狗主不拴绳的现象,“我曾经询问狗主不拴绳,他说狗主都是分散行动,小区面积大人少,就算不拴绳也不会发生意外。”

同样是被狗所伤为何罚款刑期均不相同

在梳理的案件中,同是因狗致人伤残有赔偿金额高至278244.2元,也有赔偿金额为9132.32元至3433.32元不等。

为何会如此,是否与狗主有无拴狗绳、狗种、登记狗牌有关?

记者特意咨询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杨俊,他告诉记者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判决并不以狗的品种、有无狗牌等情节而定,而是以案件当中狗的饲养人或者所有人是否有过错,过错的大小程度和造成伤者的经济损失而确定。为何会有高达20万元的赔偿,主要乃当事人刘某因受伤较严重需要接受各种治疗。本案中,法院基于民法的过错责任认定原则,及刘某在医疗方面后续需要产生的各种费用确定赔偿金额。所以,赔偿金额大小因案件侵权人的侵权程度大小不同而不同。

11起案件中,甚至有当事双方因“狗”大打出手而发生牢狱之灾。2014年6月与2017年5月就有分别发生男子互殴,前者被判狗主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1年,后者则判处狗主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

杨俊特意指出刑事案件的判决,不以案件起因作为定罪量刑的决定因素。像是2014年,戴某与陆某发生斗殴并造成互相受伤的后果,戴某被行政拘留,陆某被刑事判刑,这样处理的法律根据是: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案双方均具有伤害故意,戴的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但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因此,被处以行政处罚。而陆某则因为具有伤害故意及实施了伤害行为,其行为造成被害人轻伤的法定后果,因此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对其提起公诉,法院认为罪名成立判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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