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梁怿韬报道 城管执法队员上街执法,需要依法进行;通过什么方式完成执法,需要细则去指引;一些具体的执法工作,需要制定制度去遵循。11月23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在官方网站发出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广州市城管部门,将征集专业团队,对包括广州本地城管条例等多项法律和工作制度,进行课题研究,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水平,维持城市管理顺畅。
4项城管工作,需要专业法律课题研究
根据广州市城管委的公告,需要征集专业团队进行课题研究的,分别为《广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条例(修订)》课题研究、《广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细则(修订)》课题研究、城市管理行政检查制度课题研究、城市管理与司法衔接制度研究课题研究。
据悉,《广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条例》为广州市就城市管理执法方面所作的地方法规,其修订工作被纳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随着2015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已明确了推行综合执法的具体范围,提出了下移执法重心、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协调机制等具体要求,并指出“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实现深化改革与法治保障有机统一,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有立法权的城市要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程序等内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力和责任。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强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广州市城管委在公告中认为,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改,以适应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由于地方执法条例修改,指引本地城管队员完成执法的《广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细则》亦有了修改需求。2017年12月起,广州市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试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广州市城管部门计划将试点情况,作为“城市管理行政检查制度”进行课题研究,使广州城市管理行政检查制度规范化、制度化。根据2016年10月19日,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需加强司法衔接,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综上所述,广州市城市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对上述工作,进行课题研究。
参与课题研究专业团队,可获研究经费
根据广州市城管委的公告,上述4项工作,均需要专业的法律团队,协助课题研究。对于《广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条例(修订)》课题研究和《广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细则(修订)》课题研究,广州市城管部门分别要求5名以上,有法学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是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从事法律职业(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制机构)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立法工作经验。专业团队其他成员从事法律职业(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制机构)工作8年以上,并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对于城市管理行政检查制度课题研究和城市管理与司法衔接制度研究课题研究,则要求3名以上具有有法学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是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从事法律职业(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制机构)工作8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立法工作经验。专业团队其他成员从事法律职业(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制机构)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根据公告内容,广州市城管部门将根据4项工作的难易繁简程度,分别给予10万至30万元的研究经费,供中选团队进行课题研究。符合条件的法律团队,可登录广州市城管委官网(www.gzcgw.gov.cn),进行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