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印发《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实施办法》
金羊网讯 记者张豪 通讯员 文静报道:近日,《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面向6类海内外优秀人才发放“人才绿卡”。
哪6类人才可在南沙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每年在广州市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工作或创业超过6个月,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并符合以下六类条件的,可申领人才绿卡。
符合《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规定条件的人才。
经南沙区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
具有一流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
具有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籍人才。
南沙重点产业急需人才,具体包括科技创新、金融、航运类人才。
其他经有关部门核定确认的重点企业中高级管理人才、骨干技术人才。
申请人还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每年在广州市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工作或创业超过6个月。
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
3、在广州有合法住所。
据了解,“广州市人才绿卡”是广州市面向非户籍人才发放的身份凭证,持卡人无需迁移户口即可享受购房、购车、子女入学、办理产期居留证件和R字签证等9项广州市民待遇。广州市于2016年4月正式印发《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截至2018年10月,已累计发卡4591张,受到广大人才欢迎。
申报方式
1、南沙区将开通专门申报渠道,预计2019年1月底前可以开始申报,详细情况以后期申报公告为准。届时,可登陆“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http://www.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lk2.aspx,按相关流程指引填报、上传相关报表和附件材料。符合《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规定的人才,仍可通过“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照常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