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套路贷”犯罪 可尝试在刑法中设专门罪名

来源:金羊网 作者:沈婷婷 发表时间:2019-03-14 06:30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沈婷婷

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宋金峪

“今天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也感受到两院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显著,因此我完全赞同今年两院的报告”。13日,不少全国人大代表点赞“两高报告”,同时也结合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为推动依法治国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吴列进:

建议推动社会信用立法

作为一名专注于中小微企业一体化金融服务的基层代表,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总商会副会长吴列进长期以来都是为实体经济服务,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会上,他针对信用环境和法治环境的问题,建议推动社会信用立法。

“我从事信用管理工作近20年了,其中一点深刻的感受是要改善中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从长远来说还是要解决信用环境的问题,社会都讲信用了,市场的交易成本就下降,企业融资就更加容易了。”吴列进表示,目前的信用更多是停留在道德层面,需要提升到更高级别的立法层面,强化法律约束手段。

全国人大代表孙建国:

引导民间金融走向法治化轨道

“应加快立法,严惩‘套路贷’犯罪”。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一些假借民间借贷名义的违法犯罪行为逐渐显现,其中存在巨大黑色利益的“套路贷”新型犯罪更是让一些涉黑恶团伙趋之若鹜。在如何打击“套路贷”等新型犯罪方面,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孙建国也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孙建国建议,尽快制定一部适合国情的完整规范的民间金融法律,明确规定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借贷形式、运作模式、资金投向、贷款额度、借贷期限、利率水平和纠纷处理方式等,引导民间金融走向法治化轨道。

对于“套路贷”等非法放贷的行为,他认为,可以尝试通过在刑法中设立专门的罪名,从定性、量刑、证据收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方便一线执法人员具体操作,对于犯罪嫌疑人起到震慑作用。

孙建国表示,“套路贷”的出现,也暴露出监管部门对于相关企业在日常管理上的不足。“在提升打击力度的同时,需要工商、金融、公安机关等部门协作,在源头上做好防范工作。公检法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办案合力,迅速研究出台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新型犯罪工作细则,严厉打击惩处非法高利放贷、(软)暴力讨债违法犯罪嫌疑人”。

编辑:宝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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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套路贷”犯罪 可尝试在刑法中设专门罪名
金羊网  作者:沈婷婷  2019-03-14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沈婷婷

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宋金峪

“今天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也感受到两院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显著,因此我完全赞同今年两院的报告”。13日,不少全国人大代表点赞“两高报告”,同时也结合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为推动依法治国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吴列进:

建议推动社会信用立法

作为一名专注于中小微企业一体化金融服务的基层代表,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总商会副会长吴列进长期以来都是为实体经济服务,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会上,他针对信用环境和法治环境的问题,建议推动社会信用立法。

“我从事信用管理工作近20年了,其中一点深刻的感受是要改善中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从长远来说还是要解决信用环境的问题,社会都讲信用了,市场的交易成本就下降,企业融资就更加容易了。”吴列进表示,目前的信用更多是停留在道德层面,需要提升到更高级别的立法层面,强化法律约束手段。

全国人大代表孙建国:

引导民间金融走向法治化轨道

“应加快立法,严惩‘套路贷’犯罪”。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一些假借民间借贷名义的违法犯罪行为逐渐显现,其中存在巨大黑色利益的“套路贷”新型犯罪更是让一些涉黑恶团伙趋之若鹜。在如何打击“套路贷”等新型犯罪方面,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孙建国也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孙建国建议,尽快制定一部适合国情的完整规范的民间金融法律,明确规定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借贷形式、运作模式、资金投向、贷款额度、借贷期限、利率水平和纠纷处理方式等,引导民间金融走向法治化轨道。

对于“套路贷”等非法放贷的行为,他认为,可以尝试通过在刑法中设立专门的罪名,从定性、量刑、证据收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方便一线执法人员具体操作,对于犯罪嫌疑人起到震慑作用。

孙建国表示,“套路贷”的出现,也暴露出监管部门对于相关企业在日常管理上的不足。“在提升打击力度的同时,需要工商、金融、公安机关等部门协作,在源头上做好防范工作。公检法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办案合力,迅速研究出台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新型犯罪工作细则,严厉打击惩处非法高利放贷、(软)暴力讨债违法犯罪嫌疑人”。

编辑:宝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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