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我省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理论素养和综合能力,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相关要求,结合行业发展实际,现制定并发布2019年广东省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新闻、出版专业继续教育专业内容包括专业必修科目和其他专业科目,其中专业必修科目分为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综合科目
科目名称:深入学习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
培训对象: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目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的基本观点和深刻内涵,学习掌握新闻出版业重要政策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增强从业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导向把关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媒体融合能力。
(二)专业科目
1.新闻专业
科目名称:大数据背景下如何提升融媒体人才采编播能力
培训对象: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目的:把握媒体格局变化趋势,抓住媒体融合、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以强化移动互联思维为核心,推动传统媒体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采访、编辑、播报能力,全力培养各种复合型融媒体人才,包括:1.同时懂得新闻和技术、设计产品的跨界人才;2.融媒体应用程序开发的技术人才;3.懂得渠道平台分发和数据分析的市场推广人才。
2.出版专业
科目名称:加强原创出版,走专、精、特、新的出版发展道路
培训对象: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目的:鼓励出版从业人员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加强出版产品线建设,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产品,打造原创品牌和独特标识。更好地发挥出版对创作生产的引领作用,积极发现和培育新人新作,不断丰富创作资源。
专业必修科目由培训单位编写并提供相关培训资料。
其他专业科目的学习,各单位及个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掌握。
二、学时要求
专业必修科目不少于42学时。
三、学习形式
专业科目由各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组织开展培训。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经同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同意,可自主组织开展培训或委托施教机构开展培训。
四、相关要求
全省新闻出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管理,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各级新闻出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要合理制订培训计划,提高培训质量,为我省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优质服务。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