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实现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方式由填埋为主向焚烧为主的多元化处理方式转变,日前,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梅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19年 11 月19日至2019年12月18日,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8日。
据了解,该规划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要求编制,有利于全面提高梅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
根据公示内容,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预期性目标值3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目标值35%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市达到80%。
同时,梅州还结合全市垃圾产生量预测及现状垃圾处理设施规模,规划扩建市环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扩建规模为500吨/日,总规模达到1500吨/日;新建兴宁市和五华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各一处,规模分别为1200吨/日和1050吨/日;升级改造丰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增大其受纳能力。
据介绍,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登录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门户网站来了解相关规划内容,具体请点击官网链接。
《梅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总则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梅州市市域,总面积约15876平方公里。包括两区一市五县,即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蕉岭县。

规划范围示意图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9-2030年;
近期:2019~2025年;
远期:2026~2030年。
(3)规划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预期性目标值3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目标值35%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市达到80%。
——到2030年底,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预期性目标值4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目标值40%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实现全市全覆盖 。
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布局
(一) 规划布局
结合梅州市垃圾产生量预测及现状垃圾处理设施规模,规划扩建市环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扩建规模为500吨/日,总规模达到1500吨/日;新建兴宁市和五华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各一处,规模分别为1200吨/日和1050吨/日;升级改造丰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增大其受纳能力。

梅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布局图
(二) 焚烧处理项目选址
1、兴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兴宁市新陂镇先声村静脉产业园内,现状黄泥坑垃圾处理场的南面,基地东依济广高速,西侧、北侧临国道G205,总用地面积约758亩。规划服务区域主要为兴宁市整个行政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可辐射相邻周边地区,设计焚烧处理总规模为1200吨/日。

2、五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五华县安流镇龙中村循环经济产业园内,距中心城区约 23.8km,项目场址东南侧距离S120省道约3km,总用地面积约400亩。规划服务区域主要为五华县整个行政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可辐射相邻周边地区,设计焚烧处理总规模为1050吨/日。

3、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二期:位于梅江区西阳镇双黄村奇龙坑,现状垃圾焚烧场西北侧,距离S223省道约500米,总用地面积约92亩。扩建规模为500吨/日,设计焚烧处理总规模达到1500吨/日。

三、餐厨垃圾处理规划
根据国家、广东省的相关要求,结合梅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需求,梅州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如下:
至2025年,新建3处集中式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即梅江区和梅县区共用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及兴宁、五华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一期工程,总建设规模约215 t/d;
至2030年,扩建兴宁和五华的2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新建3处集中式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分别是蕉岭县、大埔县及丰顺县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市总处理能力达到360 t/d。
来源:掌上梅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