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发社会关注,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一些虚假疫情信息在网上传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规范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普洱市委网信办、普洱市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相关疫情信息以政府部门、权威媒体等官方发布平台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严禁编发不实信息,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要自觉快速进行删除处置,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全市各类网站、自媒体和网络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对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将依法处理。
四、对通过互联网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依法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群主、管理员及相关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五、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六、鼓励网民和网络平台积极转发发布正能量信息,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及有效防范措施,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合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在互联网群组、公众账号、朋友圈、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的,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希望广大网民和网络平台严守有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团结一致,共同抗击疫情。
2020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