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华 通讯员 粤卫信
3月17日,广东省卫健委印发《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分区分级公共场所活动管理要求。
《指引》强调,高风险区暂停群体性、聚集性活动,暂停开放各类室内娱乐文化休闲场所,各类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除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商超、便利店等外,视疫情情况关闭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中风险区限制室内群众性活动,控制室内娱乐文化休闲活动,进行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各类餐饮单位须严格按照《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开展堂食服务;低风险区开放各类公共场所,加强场所通风消毒,做好体温检测。
各区娱乐场所和餐饮企业按照指引来有序复工
做好复市前疫情防控工作准备
各个体工商户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和恢复营业的关系,要掌握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复市前疫情防控工作准备。
营业前,严格落实分区分级公共场所活动管理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分批次开展全员知识培训;做好复工前防控物资准备,含防护、消毒等用品准备;做好八项工作,简称“8个一”:每个员工建立一个健康档案,一测体温,一送口罩,一设观察室,一致电(发现发热者致电医疗机构),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
对员工实行分类管理。经营者应对所聘请员工进行摸底调查,全面采集掌握上岗员工近14天内活动和健康状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有无接触新冠肺炎病例;有无重点疫区旅居史等),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分类进行管理。
出现疫情后防控措施
在营业期间尤其要注意个人防护,比如在商户入口设置专门岗位对每位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商户经营者及员工在岗时应当佩戴防护口罩。顾客也要佩戴口罩,否则不允许进入商户经营区域。从业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应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直接接触。同时,还要缩短顾客在店内逗留时间。应当控制高峰时期客流量,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同时进入商户的顾客人数。引导人员不要扎堆聚集。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便于顾客直接结算。推荐顾客自助购物,尽量使用移动支付端自助结算,尽量减少排队时间。
如果恢复营业期间如出现感染病例,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商户经营者或员工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有隔离条件的应当在隔离室执行隔离观察,没有隔离条件的在社区(村居)临时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
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送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配合疾控机构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商户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相关防控工作,并进行终末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