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文芳芳
近日,《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立法项目是广东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齐疫情防控法律短板、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
记者注意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东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强化统筹,健全法治保障快速响应机制
广东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2月6日召开省委常委会、2月22日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时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广东依法防控疫情工作进行全面部署。3月3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工作方案》,就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治化水平,提出五个方面25条举措,明确31项主要任务。各地各部门强化组织实施,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深圳、汕头、佛山、河源、梅州、清远等地市相继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统筹部署依法防控工作。
立法先行,健全完善立法快速响应机制
依法防控疫情,立法先行是基础。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于战胜疫情至关重要。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依法防控中的法律保障问题,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制度供给。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发布《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实施最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提供应急、及时、有效的法律支撑。省司法厅建立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快速响应机制,提高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审核效率。
全面梳理疫情防控相关制度。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等单位迅速组织工作力量疏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和解读工作。收集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法案例,通过案例对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进一步加强相关立法修法工作。广东及时跟进国家立法、修法进程,归纳和总结疫情防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推动相关立法和修法工作。除了已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广东还全面评估《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启动修订工作。
严格执法,着力提升依法防控的公信力
疫情期间,对于隐瞒行程病情、拒绝隔离的,该如何处理?早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打响的关键阶段,广东就迅速出台了应急行政执法工作的权威指导意见。
2月4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七类应急执法措施和九类重点执法领域,对瞒报谎报、干扰防控、哄抬物价、传播谣言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作出明确要求,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执法中的执法规范、执法标准,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
此外,广东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在省级层面出台多项针对疫情防控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让执法更加有据、有序,为推进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秩序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依法严厉惩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相关执法活动。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做好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意见》,编印下发《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例学习资料》,指导各地依法做好疫情期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保持12315、12345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对群众举报的相关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核查,依法处理。
公正司法,切实增强依法防控的威慑性
在疫情防控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广东政法机关坚持公正司法,回应社会关切,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省委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积极推动全省政法机关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公安机关建立“五快”(快受理、快立案、快侦查、快破案、快公开)战时工作机制。省检察院及时下发《关于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实施方案》,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风险评估、提前介入、上下联动等案件办理工作机制。省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民事行政案件的通告》,联合省检察院共同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发布《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的意见》,建立涉疫情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加强合法权益保护。全省监狱戒毒场所全面实行战时执勤模式,全力加强封闭式管理保障,切实强化人员筛查管控,全面建立监所与地方疫情防控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坚决维护监所安全稳定,目前全省服刑、戒毒人员新冠肺炎零感染。
强化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全方位筑牢疫情防控法治防线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主动作为,开展疫情防控全民公益普法行动,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提供便捷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让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
经省政府同意,省司法厅发布《关于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通告》,梳理出十条提醒公众特别注意遵守的规定。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力加强普法宣传,在全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疫情防控全民公益普法行动,积极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等内容。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聚焦强化涉疫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及时化解合同履约、企业债务、劳资关系等纠纷。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法律服务人员,进驻“粤省事”疫情防控服务专区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协同广东法律服务网等有关平台,为群众提供7×24小时线上法律服务。8100多名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微信群、网络视频等方式,为全省26100多个村(社区)解决疫情防控法律问题;组建全国工商联系统第一支应对疫情的律师志愿服务团,组织86名律师全力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全省律师行业深入开展“支持非公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分级组建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编制发布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为农民工特别是贫困劳动力疫情期间劳动就业和劳务纠纷提供法律援助。
广州、深圳等地仲裁机构积极提供网络远程仲裁服务,帮助企业高效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而产生的商事争议,维护稳定、有序、公平的营商环境。
广东各地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战在基层、冲在一线,有力维护疫情期间基层社会稳定。全省17.2万多名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靠前调解,作为“排查员”“劝导员”“宣传员”,用法理情把涉疫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守好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