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严艺文
3月23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就“疫情防控期间,对给予驾驶员补贴的巡游出租车企业实施出租车运力指标奖励”发布通知,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通知显示,拟对疫情期间对驾驶员发放营运补贴或减免承包费(以下简称“发放补贴”)的企业实施出租车运力指标奖励,每补贴5万元,奖励一个5年期的运力指标。
根据通知内容,按照“政府补助一点、企业减免一点、驾驶员承担一点”的原则,拟对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响应市出租车协会倡议,按不低于倡议标准发放补贴的企业奖励巡游出租车运力指标。
奖励指标数量按企业实际发放补贴金额核定,但总奖励指标总数不超过企业原有运力指标数的10%。运力指标奖励适用于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直接管辖的巡游出租车企业,实施期限为2月1日至6月30日。
通知提到,本次发放的运力指标使用期限均为5年,经营期限从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之日起计算,到期后由市交通运输局收回。企业可在5年内自主选择投产日期,自办理运力指标使用登记证日期起计算,超过5年运力指标自动失效。
运力指标发放需经过企业申请、市出租车协会核对确认、市客管处初审、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四个流程。企业在8月1日至8月31日填写申请上报市出租车协会,经市出租车协会核对确认今年2月至6月,巡游出租车企业驾驶员营运补贴的发放情况,经市客管处、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对审核合格的企业相应发放运力指标。全部审核完成时间为10月31日。
据悉,本次运力指标奖励为鼓励巡游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切实减轻企业和驾驶员负担,维护行业稳定。
公众可于4月1日前提出意见或建议。
今年2月,为减轻疫情期间出租车司机的经营压力,市出租汽车协会向出租车企业发出倡议,按照市区正常双班营运车辆3600元每车每月的标准向驾驶员发放综合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