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王雪萤
记者今天(3月23日)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依法严惩涉疫情犯罪,截至3月15日,广州市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案件123件142人、审查起诉案件45件49人、刑事立案监督4件、适时介入侦查87件和其他案件7件。
罪名集中:涉嫌诈骗犯罪占七成
在受理的123件审查逮捕和10件直诉案件中,办理数量相对较多的有白云(24件)、天河(18件)等两个区检察院,合计42件,占31.58%。
在87件适时介入侦查的案件中,办理数量相对较多的有黄埔(23件)、天河和番禺(各18件)、增城(16件)等4个区检察院,合计75件,占86.21%,也反映上述4个区检察院的后续捕诉案件增量有较大空间。另外,花都、从化区检察院办理有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各2件。
在受理的123件审查逮捕和10件直诉案件中,涉嫌诈骗罪95件,占71.43%;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12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8件)、非法经营罪(4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件)合计25件,占18.05%;涉嫌妨害公务罪(5件)、寻衅滋事罪(3件)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编造传播恐怖信息罪(各1件)合计10件,占7.52%;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3件,占2.26%。
领域集中:九成通过微信、闲鱼平台完成
在案发防疫物资流通环节的120件捕诉案件中,除6件涉及电子测温枪、防护服外,其他114件的涉案物均为口罩,占95%。其中,通过微信朋友圈、闲鱼平台等网络渠道发布虚假信息、完成线上交易,实施相关犯罪的有112件,占93.33%。
据统计,在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结的99件136人审查逮捕案件中,批准逮捕125人,批捕率91.91%,没有无社会危险性不捕案件。对办结的34件37人全部提起公诉,无相对不诉案件,量刑建议均为有期徒刑实刑,并对涉嫌诈骗案件依法提出并处罚金建议。法院已作出判决19件21人,均为有期徒刑判决且无宣告缓刑案例。
如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某城、李某钦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对二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及以上刑期,均附加罚金刑。
突出“快”字:已办结的审查逮捕案中,1天内办结27件占27.27%
广州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推动侦查机关直接移送起诉10件,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捕诉案件办理提档增速。
在已办结的99件审查逮捕案件中,1天内办结27件、占27.27%,3天内办结42件、占42.42%。在已办结的34件37人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制度32人,占86.49%;1天内办结13件、占38.23%,3天内办结19件、占55.88%。
如白云区检察院办理的宋某均诈骗直诉案件,该院受理审查起诉后,利用刑事拘留期限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同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同日提起公诉并建议对该案适用速裁程序。
此外,广州检察机关严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11人不捕不诉,确保不是犯罪的一个不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