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严艺文
记者获悉,根据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运行状况,广州市交通主管部门、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对目前每日7时至9时限时禁停的先烈中路、水荫路等16条路段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自4月1日起停止实施限时禁停措施,原禁停时段恢复正常停放。
16条路段为越秀区先烈中路、水荫路、大德路、海珠路(海珠北路、海珠中路、海珠南路)、寺右北二街18-28号、寺右北三街二巷、寺右一马路、寺右南二街、纸行路、大南路、朝天路、米市路、竹丝岗二马路;海珠区康大路、同福中路;荔湾区逢源路。
上述路段禁停时段恢复正常停放,全天准停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将按照新收费标准收取泊位使用费。请车主在临时泊位停放车辆时,务必留意现场泊位标线和P牌标示的准停时段、收费标准等内容,按照临时泊位使用规范停放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