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夏茅涌涉水违建治理和河道清淤同步进行
市委书记和市长签发第8号总河长令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梁怿韬 通讯员 赵雪峰
14日,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获悉,广州市委书记张硕辅和市长温国辉共同签署颁发广州市第8号总河长令(以下简称8号河长令)。根据8号河长令要求,广州今年需全面完成涉水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并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黑臭小微水体销号任务。据悉,广州市河长办已下发《广州市涉水疑似违法建设及小微水体整治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要求广州各区按时完成。
涉水违建占治理量超10%
根据8号河长令和任务清单统计,广州在2020年需治理的涉水违法建设(含疑似)128087宗,约525万平方米。按2019年广州全市违法建设治理目标量4500万平方米计算,2020年涉水违建治理量,占广州全年违建治理量约11.7%。
为何广州会将拆违和治水两项工作相结合?不少涉水违法建设存在直排污水进水体,占据巡河巡湖通道、骑压暗渠影响防洪安全等问题。如能消除涉水违法建设,不仅进一步消化广州存量违建,也能起到消除污染源、打通河道湖道、降低防洪安全隐患之作用。
根据任务清单,2020年需要治理的涉水违法建设,遍布广州11区。其中白云区以1857宗总计1878804平方米,成为需治理涉水违建面积最大的区;部分行政区水网较多,也产生较多的涉水违建整治量,如南沙区有4805宗共899929平方米,番禺区有2335宗合共659125平方米。
三种涉水违建必须拆除
根据任务清单,广州市河长办要求各区在今年6月底前制定涉水违法建设拆除方案并报市河长办备案;12月底前,各区要全面完成涉水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任务清单要求,涉水违法建设中存在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之情况,一律拆除;影响防洪安全、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污水直排的建(构)筑物,必须拆除;合流渠箱及一二级支涌及边沟边渠中,骑压在暗渠、影响防洪安全、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的建(构)筑物和两侧6米范围的违法建筑和非住宅类建筑物,一律拆除。
黑臭小微水体整治销号
除了涉水违建的拆除,任务清单给广州各区分配了4389宗黑臭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并要求各区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辖区内黑臭小微水体整治销号任务。通过黑臭小微水体整治,广州市河长办要求各区全面排查辖区内小微水体有无黑臭情况,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保持小微水体洁净,实现小微水体“三无”(污水无直排、水面无垃圾、水质无黑臭)目标。
据悉,拆违和黑臭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如能按时按量完成,广州市将消除一批因违法建设引致的治水问题,一批小微黑臭水体也将获得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