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焕坤 通讯员 祝贺强 梁燕燕
记者从广州市海珠区城管部门了解到,自去年5月海珠区在全市首次启动对违建责任人追缴拆违费用探索机制以来,该项工作不断扩大试点范围,继今年一宗成功追缴强拆费用案例,累计实施追缴拆违费用案例已达到15宗。

今年成功追缴拆违费用案例有哪些?记者了解到了一个。海珠区琶洲新港东路的一个高档小区,毗邻琶洲会展中心。2018年有群众举报,该小区内一些顶层住户业主无视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以天面漏水为由,陆续在楼顶加建用于休憩娱乐和居住的建筑物,侵占天面的公共空间,也影响城市规划、消防安全等,存在较大隐患。

海珠区城管执法部门以及属地街道接到线索举报后,立即对该小区楼顶违建问题进行核实调查,发现该违建是由原来的业主罗某私自建设的,现相关房产已经转手售卖。通过电话联系沟通,罗某始终不予以配合拆除,也拒不接受询问调查,声称该处房屋已经与其无任何关系。但是城管执法人员依据法规认为,虽然现在房产产权不是罗某,但是作为违建的实施者和责任人,违法的事实是确实存在的,既然违法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9年初,海珠区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向罗某下达了限期拆除违建决定书,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但在限期拆除期限到期后,罗某没有自行拆除违建,海珠区城管执法部门遂向其发出相应的告知书,告知其拒不自拆的后果及具体可能将承担的拆除违法建设费用。在收到有关告知书后,罗某依然拒不自拆。2020年4月,海珠城管执法部门依法组织对该违建实施强制拆除。
在该违建强制拆除后,海珠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追缴拆违费用措施,根据与拆违公司的结算资料依法向罗某下达缴纳强拆费用通知,要求其承担强拆费用6683.25元,并书面告知若罗某拒不承担强拆费用则由城管部门移送至法院强制执行。其后,经过罗某的再三考虑,最终罗某自行到银行缴纳该强拆费用款项,并主动告知城管执法部门其已承担违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