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沿海海岸带一角
羊城晚报讯 记者秦小辉摄影报道:9月15日,记者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坚持履职尽责,着力完善机制、提升效能,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海洋监管执法工作,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保障东莞市良好的海洋资源开发管理秩序。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市自然资源部门累计监管在建用海项目超过100个次,发出用海监管通报22份,发现、制止并整改违法用海行为3宗。
2019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围绕早发现的要求和监管全覆盖的目标,推动海洋动态监管工作改革。制定《2020年东莞市海域动态监管工作方案》,将海洋监管内容在以往“在建项目监管”和“疑点疑区监管”的基础上增加“已建项目监管”“海岸生态修复工程监管”“海域、海岛、岸线监管”3项内容,并明确各类监管的责任部门、任务分工、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频率和监管成果等6项具体内容;制定《东莞市海域使用权监督检查情况表》等4种不同类型的现场监管台账,落实监管人员签名制度,提高监管巡查的严肃性、真实性。2019年以来,累计监管在建用海项目超过100个次,已建用海项目41个,发出用海监管通报22份,发现、制止并整改违法用海行为3宗,海洋监管巡查效能不断提高。
针对机构改革后海洋执法职责划分不清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不等不靠、主动出动,积极加强与海警、海监以及属地镇政府的沟通协作,建立用海动态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对于发现的各类疑似违法用海行为,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通报相关部门处理;参与海洋执法部门案件会审,提供行政管理意见,提高海洋违法案件办案质量。2019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海洋执法机构开展4次联合现场监管执法行动,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用海案件3宗,全市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总体稳定。
此外,市自然资源局强化政策宣讲。加强与组织部门合作,推动自然资源政策课程进入“东莞干部云培训APP”, 学习人数达1.4万,有效提高了全市各级干部海洋国土意识和海洋法治意识。同时,积极举办“6·8全国海洋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及时为社会各界送法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