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通讯员 廖培金
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会组织运营压力,今年7月,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制定了12项暖“社”措施,支持社会组织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据悉,《若干措施》也将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相关暖“社”福利申报时间仅剩30天。
《若干措施》明确,在社会组织范围内落实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场地租金减免、一次性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包括对社会组织承租广州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用于办公或从事社会服务的,同等享受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的物业租金政策,以及对社会组织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若干措施》被广州社会组织称为“暖社12条”,是全国首份专门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向社会组织出台的暖“社”政策,也是全国主要城市唯一出台的专门针对社会组织复工复产的帮扶文件。
据了解,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是最早关注到《若干措施》的社会组织之一。《若干措施》实施以来,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积极向业主方联系申报,共申请办公场地租金减免9万多元。连同社保单位缴费减免部分,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2020年共减少行政支出共计14多万元。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人表示,阶段性减免社会组织费用对于减轻社会组织负担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体现了广州市委市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关注、关心与关怀,让社会组织“轻装上阵”,激励社会组织更好地为行业服务、为社会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减免社保费、场地租金减免、一次性就业补贴都是阶段性扶持政策,申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为确保社会组织应享尽享,近日,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实施“政策找人”服务模式,通过社会组织业务平台上线调查问卷,以设问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了解扶持政策,帮助社会组织分析自身条件、对比补贴要求,辅导社会组织积极申报享受补贴。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为尽快将补贴发放到社会组织,该局将借助大数据筛查手段,结合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尽快申报,减少逾期不候的遗憾。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30日,全市社会组织享受房租减免共计785.9万元、社保税费减免359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