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次30元! 省道被南昆山景区“拦腰”设卡收门票
龙门县发改局
省道设卡问题应向交通局了解
物价部门批准允许在省道上收费?在“收费站”的收费告示上,的确有惠价[2006]32号、龙价[2006]14号的核准文号。为了进一步求证,新快报记者来到龙门县发展与改革局(原物价局职能已并入该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南昆山的门票收费“肯定经过批准”,且在景区内明码标价,建议记者到原物价局办公地址查询批复文件。
发改局能批准在省道上设卡收费吗?面对记者的追问,上述工作人员表示,S355属于省道,“物价就是对于收费收多少钱作规定,在省道上设卡就不是我们的权限范围。”该工作人员反复强调,具体到省道设卡的问题,应该找当地交通局了解。
龙门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所
省道由当地公路局负责管理
根据指引,记者又来到位于龙门县交通运输局,龙门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所正在此处办公。不过,记者刚走进其办公室询问数句,工作人员就连连表示,这里负责管理的是当地的县道、乡道、村道等乡村公路,省道的管理应由惠州市龙门公路局负责,有设卡行为由后者处理。
龙门公路局
设卡设点须有批文手续 可向县信访局反映
在龙门公路局,两名工作人员承认,涉事的S355省道的确由该局管理,但“这是景区道路,公路归我们管,但是景区门票不归我们管”,设置收费杆也是当地政府批准的,收费问题则要向物价局反映。
那么,景区又能否在省道上兴建牌坊呢?公路局工作人员坦承,省道两侧15米内系省道控制区,该范围内任何建筑物都是违法的。“它(牌坊)不单只在15米内,更直接在省道上,但是它设卡设点必须有批文有手续。”工作人员回应称,至于设卡设点是否有批文,该局“作为(县政府)下属单位不敢去猜测它,你可以去县政府或县信访局反映”。
龙门县信访局
物价局同意设卡 公路收费应找公路局
在龙门县信访局。记者刚一进门,信访工作人员就建议记者拨打12345反映情况。工作人员称,如果涉及公路收费,可找公路局了解。
在记者的坚持下,信访工作人员致电南昆山景区咨询,随后回复称系“(景区)工作人员没有做到位,正常情况下是应该询问过路人是否属于过路或者探亲的,不是进景区旅游都不应该收费的”。那么,当地能否提供关于设立收费站的批复文件呢?信访工作人员表示,收费许可文件由当地物价局规定,建议记者前往了解。
省公路事务中心
省道不应设卡收费 收费站系景区私设
就这样,记者以市民身份在龙门县多个部门问了一圈,虽然各部门均表态称门票的收费有依据,却始终无法确定收费站是由哪个部门批准建设的。无奈之下,记者拨通了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的电话。
“这个路不应该有收费站的,路是我们管的,但收费不是我们收的。”电话里,省公路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这一问题存在十余年了,“收费站”实为当地旅游区私自设立,该部门曾多次到当地查处,多次与旅游区方面交涉,但却未有结果。
“我们去查的时候,他们就说路过的我们不收,但到景区的肯定要收。”工作人员称,目前该部门在景区内并未设立收费站,如果市民通过该路段且不是前往景区游玩,景区不应该收取门票。
律师说法
在省道设卡收景区门票
涉嫌强迫交易并影响交通
针对此事,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亮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公路法的相关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而景区在省道上修建牌坊和设卡收费的行为,非但与公路防护或养护无关,反而实质性地影响了交通并形成隐患,“如果说有部门批建了,那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陈亮称,即便退一步说,该省道属于收费公路,那么也只能向使用者收取过路费,而不能收取任何与通行这条公路无关的费用,否则就涉嫌“强迫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当地相关部门应予以查处。
(报料人:佚名 奖金: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