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采陶瓷土矿出售赚钱,竟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耕作层均不复存在!
恩平首宗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开审
文/图 羊城派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牟玉春 何奎
8月3日上午,恩平市首例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恩平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被告龙某儒等5人对非法采矿导致基本农田严重破坏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016年7月左右,被告龙某儒、禤某锋合谋在恩平市大田镇白石村的一个叫“凤山”的山地开采陶瓷土矿出售赚钱。两人与时任耕乐村村长的被告吴某球及几位村民协定,每销售一吨陶瓷土矿支付他们7块钱的好处费,同时由吴某球及几位村民帮助与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以及解决日后开采运输过程中与村民产生的纠纷。2016年11月左右,被告龙某儒、禤某锋在末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了人员、机械对现场进行开采并将陶瓷土矿,通过中间商出售给了鹤山市盛豪陶瓷厂以及佛山市高明区盈润精细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8月案发,上述涉案人员陆续归案。

首起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庭审现场
公益诉讼人指出,非法采矿点的面积达15.52亩,其中基本农田7.44亩,耕作层均不复存在,以致造成严重破坏程度。非法开采的陶瓷土矿矿石量达33246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 121.35万元。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主体资格、被告是否应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以及矿产资源损失程度等焦点问题进行了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五名被告及其辩护律师对毁坏基本农田行为及矿产资源损失的事实没有异议。

首起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
本案是恩平法院受理的首起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来自市有关部门和当地镇村干部、群众40余人参加了旁听。据悉,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羊城派责编|李程 实习生 张俏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