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效果显著 困难群体参保人获得精准扶贫
金羊网讯 记者钱瑜报道:8月23日,羊城晚报记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珠海市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施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已经5年,受益群众逐年增加,切实减轻了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截至2018年6月底,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2.56万人;2017社保年度全市享受补充医保待遇4760人,同比增长48.70%;待遇支付1.28万人次,同比增长63.38%;基金支出3580.60万元,同比减少3.10%;减轻参保人医疗总费用支出负担比例为4.53%。
据悉,珠海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市民不用额外缴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结余基金为所有医疗保险参保人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目前支付上限达到了每年72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额医疗费用的负担,参保人更容易获得医疗新技术、新药品的应用;同时,部分在临床经过验证、疗效较明确和疗效较好的肿瘤靶向治疗药物纳入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极大减轻了参保人尤其是高费用人群的医疗总费用负担。
29岁的林女士是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粉洲村经济合作联社人,她以低保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不需缴费,由财政资助参保),2015年4月在珠海市人民医院确诊结肠癌。2017社保年度实施精准扶贫后,总医疗费340675.99元(化疗自费药143480元),核准医疗费用185411.7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155541.72元,补充医保支付98377.53元,其中化疗自费药(西妥昔单抗)支付84000元,自付部分补偿支付14377.53元。此外,医疗救助支付了11609.05元。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比例达到91.6%;含目录外费用报销比例则为74.5%。医疗补充保险对林女士帮助较大。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称,为进一步提高珠海市困难群体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保障水平,珠海出台《关于调整珠海市困难群体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低保对象(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特困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以及本市就读的市外户籍低保家庭大学生等困难群体调整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将自付部分补偿的起付线从原来的10000元降到2000元,支付比例从70%提高到80%;高额费用补偿从原来的20万限额调整为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支付比例从70%提高到80%。
数据显示,2017社保年度,珠海困难人群补充医疗保险补偿人数达524人,共补偿3100人次,合计补偿金额147.79万元(其中自付补偿139.39万元,自费项目补偿8.4万元),同比增长405.96%,人均提高补偿金额2263元。
